
这份截至 2026 年 1 月 1 日的全国医药企业失信评级名单,共涉及 153 家企业,其中 62 家被划定为 " 特别严重失信 " 等级(含 45 家新增企业),91 家为 " 严重失信 " 等级(含 36 家新增企业)。
此次上榜企业的评级省份覆盖江西、广东、云南、新疆等多地。经公司观察梳理,名单中出现了多个资本市场熟悉的名字,一品红、石四药、振东制药、神奇制药、九州通、同仁堂、远大医药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关联主体赫然在列。
恰逢 2025 版与 2020 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裁量基准的衔接关键期,本次有 37 家企业按照 2025 版新规完成评定,医保局释放的穿透式监管信号,以及新规带来的行业合规要求升级,其影响已远超以往单次失信名单公示。
153 家企业的 " 失信图谱 "
本次上榜的 153 家失信医药企业,呈现出鲜明的地域集中性,各省份上榜企业的业务布局也多围绕医药行业核心领域展开。
从地域分布来看,广东成为本次失信评级的高发地,共有 28 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其中 19 家为 " 特别严重失信 "、9 家为 " 严重失信 ",这些企业的业务覆盖医疗器械研发销售、药品生产流通、医药贸易与供应链管理等多个细分领域,几乎涵盖医药流通全链条。


失信企业呈现出一定的地域集中性,背后与当地医药流通市场的分散化格局密切相关。中小微企业占比较高,这类企业普遍存在合规管理体系不完善、合规成本投入意愿弱等特点,在医保招采、药品定价等环节,更容易出现投标价格虚高、串通报价、拒签购销合同等失信行为,成为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违规的高发群体。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名单公示的同时,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仁翔药业有限公司、安国市普天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因已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相关失信等级已完成清零,这也体现了医保信用评价制度 " 惩戒与整改结合 " 的核心原则。

本次失信名单最受资本市场关注的部分,莫过于多家上市公司的关联主体上榜,其中既有上市公司直接控股的核心子公司,也有存在间接股权关联或集团体系内的相关企业。不同的关联关系,让上市公司面临的业绩与声誉风险也各有不同。
而随着医保信用评价新规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穿透监管力度,评价处置原则上直接穿透至上市许可持有人,上市公司的合规管理责任也由此进一步向上游延伸。

一品红(300723.SZ)的全资主体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失信评级涉及北京、天津、河南等 8 个省份,其失信记录源于参与国家组织第七批药品集采过程中的串通报价、违规中选行为,该行为严重扰乱了药品集采的市场秩序。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作为石四药集团(02005.HK)境内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覆盖河北、上海、浙江等十余省份,核心产品以静脉输液为主。此番其子在医保招采环节的失信行为,不仅可能导致涉事省份的挂网、投标资格受限,更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营收来源。

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系振东制药(300158.SZ)的全资子公司;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则为神奇制药(600613.SH)的控股子公司,后者持有前者 92.58% 的股权。尽管两家子公司营收占上市公司整体营收比重不高,但医保失信带来的涉案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的取消,仍将影响上市公司在区域市场的业务布局,同时也需要上市公司投入额外资源完成整改。
与直接控股子公司不同,存在间接股权关联或集团体系关联的企业,虽未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报表,但历史失信行为与股权关联关系,仍让上市公司面临一定的声誉风险。
远大医药(00512.HK)通过间接控股方式持有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2018 年远大医药以 15.4 亿元全资收购台湾东洋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借此获得旭东海普 55% 的股权,而旭东海普此次也被列入 " 严重失信 " 名单。

青海九州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则与九州通(600998.SH)存在间接股权的历史关联,该公司曾由九州通医疗器械集团间接控股 51%,后经一系列股权变动,目前天眼查显示双方已无直接关联关系,且该公司在 2025 年 3 月 29 日更名为青海迈利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是国家医保局于 2020 年 8 月建立的价格治理工具,此次 153 家企业失信名单的发布,恰逢 2025 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裁量基准》与 2020 版基准的衔接过渡期,而 2025 版新规的核心调整,在于进一步收紧评价标准、强化惩戒力度,通过划定更严格的失信红线,破除医药行业长期存在的商业贿赂、带金销售等不正当交易行为。
长期以来,药品价格虚高是医药行业的痛点问题,其背后的结构性原因,在于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的流通环节存在大量灰色溢价,部分企业的销售费用并非投入研发与生产,而是用于公关、返点提成等灰色操作,这种畸形的激励机制,不仅让处方权与金钱捆绑,更让疗效好、性价比高的药品难以在市场中立足,最终由患者为价格虚高埋单。
而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正是针对这一行业乱象的核心治理手段,通过集中采购、带量定价的方式,跳开中间代理商环节,由医院公布采购量、生产企业公开竞争,中标企业的药品可直接进入医院销售,既让企业实现规模化销售,也让药品销售的核心竞争力,从水面下的灰色操作转变为阳光下的产品、价格竞争,而医保信用评价制度,则与集采制度形成互补,通过对失信行为的严监管,进一步净化医药流通市场环境。
2025 版新规对医保信用评价体系的优化,首先体现在评级档位的简化,将原有 " 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 " 四档评级,简化为 " 失信、严重失信、特别严重失信 " 三档,让评级标准更清晰、惩戒指向更明确,评级的核心依据也围绕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
更关键的是,新规大幅收紧了失信行为的认定红线,让惩戒的门槛更低、威慑力更强。其中商业贿赂导致的失信认定标准调整尤为明显," 特别严重失信 " 的行贿金额门槛从原先的 200 万元以上下调至 100 万元以上," 严重失信 " 则保持 5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区间不变。
涉税违法导致的失信认定标准更是大幅下调," 特别严重失信 " 从原先的 1000 万元以上调整为 250 万元以上," 严重失信 " 从 100 万至 1000 万元调整为 50 万至 250 万元," 失信 " 从 10 万至 100 万元调整为 5 万至 50 万元。
同时新规还明确了顶格评定的情形,若企业存在向医保部门工作人员行贿、在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围标串标等行为,将直接按最高失信等级顶格评定。
在惩戒措施上,医保局根据不同的信用评级,制定了梯度化的处置方式,从最基础的提醒告诫、提示风险、披露失信信息,到限制或中止企业涉案药品、医用耗材的挂网、投标、配送资格,惩戒力度随失信等级逐级提升。
对 " 严重失信 " 企业,医保部门将取消其涉案产品的挂网和配送资格;而对 " 特别严重失信 " 企业,则会取消其所有产品的挂网和配送资格,这一措施几乎等同于对企业实施医药招采市场的 " 全网拉黑 ",让企业失去医保体系内的核心销售渠道。
同时医保局也明确了新旧基准的衔接规则,自 2025 年三季度起,所有企业的失信等级均按照 2025 版裁量基准评定,而此前已按 2020 版基准评定的企业,其失信等级在有效期内将继续予以公布,直至原失信等级清零。
2025 版新规的落地与新旧基准的衔接,让医药企业的合规成本短期内有所上升,但从行业长期发展来看,这一调整将倒逼企业摒弃 " 高定价、高返点、轻质量 " 的发展路径,转而将更多资源投入到产品研发、质量提升与渠道优化中,推动医药行业从低水平的价格竞争,转向高质量的价值竞争。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医保信用评价的穿透式监管,也要求其建立更完善的子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将合规要求贯穿于整个产业链布局,唯有如此,才能在严监管的背景下,规避经营与声誉风险。(文丨公司观察,作者丨曹倩,编辑丨曹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