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10 月 11 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发布了罚单,剑指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针对上述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对其作出警告,并处以 150.35 万元罚款。
此外,时任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代为履职)郑某柏、时任普惠金融部经理曾某颖、时任副主任吴某洪,分别被罚款 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