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南陵县科创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集聚优质资本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服务芜湖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芜湖市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拟联合南陵县产业投资控股集团共同作为出资主体(以下合称 " 基金发起人 ")发起设立 2 支子基金。其中,1 支专项子基金总规模为 2 亿元人民币,子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及出资 6000 万元;另 1 支专项子基金总规模为 1 亿元人民币,子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及出资 3000 万元。现公开征集上述两支子基金管理机构。
一、基本情况
(一)子基金总规模 2 亿元人民币
1. 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储备项目(种子期、初创期项目不少于 10 个),储备项目中意向落户南陵县原则上为 8 个。
2. 承诺在基金投资期内(24 个月)完成全部返投,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经基金发起人审批通过后,投资期最多可延长 12 个月,存续期相应延长。
3. 子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及出资 6000 万元,且子基金管理机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规模的 1%。
4. 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 10 年,投资期不超过 3 年,退出期不超过 7 年。可延长 2 次,每次 1 年。
5. 子基金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成为被投资企业单一第一大股东,单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4000 万元(总部搬迁项目除外)。
6. 子基金须投资人工智能、合成生物、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传感器、智能装备、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等领域。
7. 基金出资按三期实缴,出资安排原则上为首期 30%、第二期 30%、第三期 40%。除首期出资外,投资进度达到基金上一期实缴出资的 80% 后,进行下一期出资。
(二)子基金总规模 1 亿元人民币
1. 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储备项目(种子期、初创期项目不少于 10 个),储备项目中意向落户南陵县不少于 4 个。
2. 承诺在基金投资期内(12 个月)完成全部返投,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经基金发起人审批通过后,投资期最多可延长 12 个月,存续期相应延长。
3. 子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募集及出资 3000 万元,且子基金管理机构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规模的 1%。
4. 子基金存续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 10 年,投资期不超过 2 年,退出期不超过 8 年。可延长 2 次,每次 1 年。
5. 子基金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成为被投资企业单一第一大股东,单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2000 万元(总部搬迁项目除外)。
6. 子基金须聚焦 " 十五五 " 规划产业,重点投资人工智能、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前沿材料和未来能源等领域。
二、管理机构要求
(一)管理资质
1. 管理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正式签订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前,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不得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程序,同时符合监管部门防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
2. 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 原则上应具备相应的运营资质、完整的管理团队;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5 年及以上;
4.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 3 年无违法违规等事项或明显负面社会舆情。
同一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中基协登记口径为准)只允许申报一家。
(二)管理团队
1. 管理机构及其高管、管理团队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质疑或者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在 3 年内均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本次征集所有材料涉及的管理团队均指管理机构为所申报基金配置的专属管理团队)。
2. 管理机构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
3. 管理机构具有 5 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管理团队中至少有 5 名具备 5 年早期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全职专业人员数量不少于 8 人。
(三)管理规模及成功案例
子基金管理人或其主要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或 3 名以上管理团队以基金关键人士或骨干身份投资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累计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在本征集公告第三条 " 投资方向 " 领域内主导过 2 个(含)以上早期项目成功退出的案例(成功退出案例是指:以现金方式退出部分或全部股权,且该退出部分股权投资收益率超过 50%;被投企业获得其他机构的后轮融资,最近一轮融资估值较基金管理人投资时增长 3 倍及以上)。
三、管理费用及收益分配
自基金发起人实际对子基金出资之日起计算,子基金管理费率参照市场惯例由基金发起人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协商后确定,原则上投资期每年最高不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 2%。退出期管理费按照已投未退出的投资金额收取 1%,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子基金可投资资金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 92%,专项用于项目股权投资;用于承担基金管理费及基金其他运营支出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8%。如按协议计提的管理费不足以覆盖管理人实际应计管理费,则该缺口不在实缴出资中额外列支,待基金产生超额收益后,自超额收益中补足。
子基金投资收入按照 " 先分配本金,后分配收益 " 的原则,实行项目即退即分。本金及门槛收益率(6%)按照实缴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门槛收益率以上的超额收益,原则上 LP 与 GP 按 80%:20% 分配,结合管理费收缴比例商谈给 GP 让利上限最高不超过 30%。
四、申报流程
(一)公开征集
由基金发起人面向市场公开征集合作的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子基金方案的初步洽谈。
(二)投资立项
基金发起人对申报机构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投资方向和投资条件的子基金进行立项。
(三)尽职调查
基金发起人通过现场沟通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二次筛选,根据筛选结果组织对申报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进行内部审核。若尽职调查发现申报材料存在提供虚假、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证书或存在违反芜湖市引导基金有关规定等情况,或基金发起人认为其不具备投资价值的,有权终止该次申报。
(四)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由南陵产投牵头负责、统一组织,由市科创集团、南陵县国资委、南陵产投及相关部门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申报机构,其拟任子基金核心管理团队须参加现场评审。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管理团队就团队配置、投资策略、风控机制、储备项目等进行现场路演并接受质询,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机构申报材料及现场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基金发起人根据综合评审情况,确定候选管理机构进入后续环节。
(五)公示和决策
对内部审核通过的申报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基金发起人审议确定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子基金设立方案,并向通过投资决策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发送中选通知书。申报机构是否中选,以基金发起人最终投资决策结果为准;申报机构未中选的,基金发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资实施
基金发起人根据投资计划开展投资谈判、协议签署、基金出资等工作。子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 6 个月,应完成子基金的工商登记。若未能按时完成,基金发起人有权取消其管理资格。
五、申报通道
(一)申报期限及方式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后的 20 天(申报期满后不再受理,即使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管理机构,也不延长申报周期),申报机构应一次性将全套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与 U 盘存储的电子材料)密封后递交(邮寄或现场)至【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创智中心 A 座 710 投资部】,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1079598430@qq.com】。
(二)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应按照《南陵科创基金子基金申报材料(格式)》(附件)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中纸质材料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材料 1 份(以 U 盘存储一并提交,文件名:" 申报子基金名称 " 申报材料 + 管理机构名称;申报材料密封袋正面注明 " 申报子基金名称 " 申报材料 + 管理机构名称)。
1. 不得改变《南陵科创基金子基金申报材料(格式)》相关附表及参考模板的整体架构;
2. 纸质材料应分别列出目录及对应页码,规范打印装订成册(须左侧胶装),加盖骑缝章,封面由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正文须逐页加盖公章(副本可使用正本复印件);
3. 电子材料应包含正本材料扫描件(PDF 文档)和可编辑文档(以 WPS、Word、Excel 等格式制作)。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如申报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则申报无效。
(具体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文章底部附件)
六、其他事项
1. 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基金发起人将不再进行合作;
2. 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基金发起人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子基金管理机构,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3. 基金发起人对申报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利琪】
联系电话:【15205537313】
电子邮箱:【1079598430@qq.com】
附件一:(1 亿元)南陵县科创子基金管理机构征集公告 .docx
附件二:(2 亿元)南陵县科创子基金管理机构征集公告 .docx
附件三:南陵县科创子基金申报材料 .docx
来源:鸿兹科创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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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投资界
原文地址:https://news.pedaily.cn/202611/5712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