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清越科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20 年至 2022 年上半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3374031.73 元、7645323.73 元、23581569.24 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 5.56%、15.58%、131.74%。此外,清越科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也存在虚假记载。

决定书显示,高裕弟作为清越科技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知悉、参与、决策涉案违法行为,未能勤勉履行职责,情节较为严重;穆欣炬作为清越科技常务副总经理,义乌清越总经理,组织、策划、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张小波作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知悉、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吴磊组织、参与涉案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证监会决定对高裕弟采取 8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穆欣炬采取 6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张小波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吴磊采取 3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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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央视财经(ID:cctvy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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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李想 刘阳
主编 / 马玮璐
记者 / 范紫霄 编辑 / 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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