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30 09:15:13 四川监管局
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有待加强;二是合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有待完善;三是网络直播合规管理不到位;四是适当性管理不到位;五是部分网络直播未注明证券投资顾问真实姓名及资质,未对投资风险作充分说明;六是存在误导性宣传的情形;七是留痕管理不到位;八是存在公开明示或暗示具体投资建议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 号)第二十二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2 号〕)第三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2 号〕)第三十七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 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 3 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整改期间需按月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暂停新增客户期满后,你公司应当向我局书面申请,经我局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新增客户。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四川证监局
2026 年 10 月 29 日
(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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