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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兴和未来产业种子基金招 GP

投资界(ID:pedaily2012)10 月 28 日消息,福建省新兴和未来产业种子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向全国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其中要求,子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项目或福建省 "369" 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体系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 60%。

关于公开遴选福建省新兴和未来产业种子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促进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闽政办〔2024〕34 号)、《关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25〕25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培育壮大更多优质种子项目、科创企业,强化金融资源支持福建省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提高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金融投资公司)组建福建省新兴和未来产业种子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拟对外投资福建省新兴和未来产业种子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为吸引优秀机构积极参与子基金组建,现向全国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新兴和未来产业种子母基金简介

母基金目标规模 10 亿元,通过设立系列子基金、直接投资等方式重点投向种子期、初创期或福建省 "369" 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体系的企业等。母基金合理容忍子基金投资风险,按照子基金整个生命周期对投资组合进行评价,不对单个项目评价,设置 80% 的损失容忍率。

二、子基金基本要求

(一)基金名称

子基金名称核心字段应与新兴和未来产业、种子、天使等相关,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名称应包含 " 福建省 "。

(二)设立规模

子基金首期认缴规模不低于 1 亿元。

(三)母基金出资金额及比例

原则上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 50% 且母基金不为单一第 一大出资人。

(四)注册地

福建省内。

(五)基金投向

子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项目或福建省 "369" 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体系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 60%。

(六)社会效益引导要求

鼓励子基金投资管理团队常驻省内,子基金管理机构若采用管理机构与普通合伙人分离架构的,鼓励子基金普通合伙人在我省落户。

(七)其他要求

子基金绩效评价、提前退出、投资限制、管理费、业绩奖励、设立时限等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机构基本要求

(一)基本资质

1. 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2. 至少有 3 名具备 3 年以上资产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3. 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5. 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制度;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基金发起人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管理机构出资

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出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认缴规模的 1%。

(三)募资及管理能力

1. 提供首期认缴出资证明文件,且合计出资比例不低于首期认缴规模 50%(不含母基金)。

2. 管理机构或核心关键人士过往投资不少于 5 个种子期、初创期项目,且其中不少于 2 个项目获得下一轮融资或成功退出。

3. 管理机构或核心关键人士过往投资不少于 2 个新兴和未来产业领域项目且满足下列情况之一(1)成功退出;(2)投资后估值提升至 10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上;(3)投资后估值提升至 3 倍以上。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公开征集遴选

母基金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公开征集合作申报机构。申报机构按本公告要求自评,通过邮件获取《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母基金管理机构同步启动申报答疑和申报材料接收工作。申报机构发送《福建省新兴和未来产业种子子基金管理机构资质合规自评表》(点击 " 阅读原文 " 查看相关附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至邮箱 tzyweb@ffif.com.cn 获取《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咨询电话(工作日:8:00-12:00,14:30-18:00):黄先生,0591-86270116;纪检监督电话:0591-86270113。

(二)提交申报材料方式

1. 申报机构应按照《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邮寄至以下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 523 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 3 号楼 101 二层,收件人:徐先生(新兴和未来产业种子子基金),收件电话:0591-88169153。

2. 申报材料签收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11 月 27 日 18:00。纸质资料及电子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 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机构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材料(以 U 盘存储),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2. 全套纸质申报材料需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应包含装订纸质材料扫描件与可编辑文档。电子材料与纸质资料不一致的,最终以纸质资料为准。

3.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 6 份)及存放电子版材料的 U 盘(1 份)应封装,外包装上需注明 " 不准提前启封 " 字样。

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特别说明

(一)申报方案及相关条款不符合《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办法》要求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二)同一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机构限申报一个子基金设立方案。

(三)母基金参与国家级基金或与国家级基金共同投资基金的,可按照国家级基金有关规定执行。

(四)若国家或福建省政府投资基金相关政策规定修订的,相关条款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五)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程序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福建省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福建省新兴和未来产业种子子基金管理机构资质合规自评表

来源:福建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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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投资界

原文地址:https://news.pedaily.cn/202610/5710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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