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股书显示,清泉股份成立于 2005 年,注册资本 819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骥,专业从事特种精细化学品和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构建了涵盖新材料单体、绿色溶剂、医药及农药中间体、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的四大产品体系。
清泉股份为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 " 小巨人 " 企业,拥有江苏省级技术中心、江苏省科技厅认定的 " 中高压催化加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共参与起草了 3 项国家标准、1 项行业标准(牵头单位)、3 项团体标准,并拥有已授权专利 69 项,其中发明专利 65 项。
根据亿欧咨询发布的相关报告及公司销售数据测算,2025 年度,清泉股份核心产品 MACM 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 28.71%,2-MeTHF 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约为 19.33%。
清泉股份原拟募资 4.92 亿元,其中 1.8 亿元用于年产 5000 吨 MACM 技改项目,1.3 亿元用于年产 4000 吨呋喃、1000 吨四氢呋喃丙烷、3000 吨四氢呋喃(THF)技改项目,1.02 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 0.8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至 2025 年,清泉股份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7.03%、52.76% 和 60.49%,占比较高。公司主要产品为新材料单体、绿色溶剂、医药及农药中间体和特种高分子新材料,主要客户包括 IMCD 集团、张掖大弓等知名企业。
分红方面,2022 年 -2024 年,清泉股份派发分红金额分别为 1582.32 万元、2160 万元及 2866.5 万元,3 年合计 6608.82 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25 年 5 月 30 日,刘建华、巨化基金和浙富嘉翔签署《关于特殊股东权利条款的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实际控制人替代清泉股份承担股份回购义务,并约定实际控制人回购义务自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合格上市申报文件且被受理之日前一日起终止,但若公司发生未合格上市情形的,实际控制人回购义务自动恢复效力,且视为从未被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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