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港股
易大宗(01733)发布公告,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与象屿股份订立反担保合同 I,本公司同意按其持有的象晖能源 49% 股权比例,就银行担保合同 I 项下象屿股份就相关银行授信可能向指定银行 A 支付的相应比例的担保金额以及向指定银行 A 支付的任何赔偿款、任何应计利息、任何违约金、赔偿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开支,向象屿股份提供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9800 万元或 1421 万美元的反担保 I。
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本公司与象屿股份订立反担保合同 II,本公司同意按其持有的象晖能源 49% 股权比例,就银行担保合同 II 项下象屿股份就相关银行授信可能向指定银行 B 支付的相应比例的担保金额以及向指定银行 B 支付的任何赔偿款、任何应计利息、任何违约金、赔偿及其他相关费用及开支,向象屿股份提供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450 万元的反担保 II。根据反担保合同 II,本公司及象屿股份一致同意终止 2025 年 9 月反担保合同 II,立即生效。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35 条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