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诞生,逐渐成为在网络空间流通的数字化代币。一些人对虚拟货币产生了一种危险的错觉,认为只要不使用银行卡,改用虚拟货币接收境外资金,就能切断与个人身份的关联,实现真正的 " 匿名交易 ",借助其 " 无法溯源 " 的特点逃脱法律制裁。国家安全部日前提示,事实上,虚拟货币并非法外之地,其所谓的 " 匿名性 " 不过是表象,其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

数字经济学者刘兴亮表示,虚拟货币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被犯罪分子利用,变成违法犯罪的资金通道。

更值得警惕的是,虚拟货币还可能成为间谍窃密的 " 帮凶 "。国家安全部文章指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鼓吹虚拟货币流转隐蔽、难以核查等特性,以此打消被拉拢策反人员的顾虑,并通过虚拟货币输送间谍经费,对我国家秘密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虚拟货币不仅潜藏财产损失风险,还常被境外反华敌对势力、不法分子利用,从事破坏金融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提示,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的非法金融活动均不受法律保护。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 吴沈括:在 2026 年 2 月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当中,反映了我们明确的监管立场。
第一是它不具有法偿性,包括比特币、以太币等这些虚拟货币都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够作为货币在市场当中流通。
第二是相关的业务活动具有非法的属性,在我国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以及代币发行融资等业务,一律严格禁止,并且坚决依法取缔。
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在虚拟货币交易的场景当中所产生的损失是当事人自行承担的。
也就是说,在当下中国法律框架下,虚拟货币不是资产,而是一种风险。吴沈括表示,公众务必认清虚拟货币的本质,提高警惕、主动防范。
国家安全部也提示,对承诺高回报且操作灵活的兼职应保持高度警惕,特别是要求使用虚拟货币结算、前往敏感区域拍照搜集资料、提供内部文件数据等任务,极有可能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圈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远高于市场薪酬的兼职背后,往往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