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推出汽车促消费活动。
甘肃省统筹600 万元省级专项促消费资金,9 月 23 日至 10 月 7 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购新补贴活动。
补贴面向在甘肃购置非营运全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覆盖 9 座及以下燃油、新能源乘用车,可与市县购新补贴叠加享受,不与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重复申领,单人年度仅限申领一次。
补贴设置两档标准:
10 万元及以下车辆每辆补贴 2000 元;
10 万元以上车辆每辆补贴 3000 元。
青海省汽车购新补贴面向在青海省内参加活动的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涵盖燃油车、新能源车,最高补贴 5000 元。
购车价格 5 万元(含)至 10 万元(不含)的一次性补贴 3000 元;
购车价格 10 万元(含)至 20 万元(不含)的一次性补贴 4000 元;
购车价格 20 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贴 5000 元。

购买 5 万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3%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7000 元;
购买 5 万元(含)以上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 2% 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 6000 元。
南京市雨花台区除了购新补贴,还单独推出了二手车促消费活动(补贴对象是二手车,资金 100 万元,先到先得),这是区级独有的专项活动。具体标准如下: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车辆含税价在 20 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 1000 元。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车辆含税价在 20 万元(含)— 40 万元(不含)的,补贴 3000 元。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车辆含税价在 40 万元(含)— 100 万元(不含)的,补贴 5000 元。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车辆含税价在 100 万元(含)以上的,补贴 10000 元。
兰州市特别推出中秋国庆购车补贴,9 月 23 日开始,实行省级补贴与市级补贴叠加补贴的" 双重叠加 " 政策:
发票金额(含税)10 万— 15 万元(含 15 万元),每辆车可享受省、市补贴共 3200 元;
发票金额(含税)15 万— 20 万元(含 20 万元),每辆车可享受省、市补贴共 3400 元;
发票金额(含税)20 万元以上,每辆车可享受省、市补贴共 3600 元。
青岛市推出新车消费补贴:
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发票价税合计)的 4% 给予补贴,最高 1.2 万元;
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发票价税合计)的 3% 给予补贴,最高 1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