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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支某作为原告,以常州鸿鹏演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江苏大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陈某为被告,涉及合同纠纷一案,将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第 3 法庭(402)开庭审理,案件由该院商事审判庭负责承办。本次涉诉事项将对相关主体的商事合作权责认定产生直接影响,后续庭审进展也将成为厘清各方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关键依据。
项目详情 原告 / 上诉人支某 被告 / 被上诉人常州鸿鹏演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江苏大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陈某 案由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 2026-09-23 09:30:00 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 3 法庭(402) 案号(2026)沪 0101 民初 15997 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宋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示的涉诉案件中,涉案主体包含两家商事经营主体及两名自然人,纠纷核心围绕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权责争议展开,目前暂未披露涉案具体标的金额,案件排期于 2026 年 9 月进入庭审程序,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牵头审理,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涉案各方在案涉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划分,也将为同类商事合同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点评分析
本次公示的合同纠纷庭审排期,将为涉案的江苏大疆文化等市场主体厘清合同权责边界提供司法判定依据,既有助于各方明确自身权利义务,也能为同类商事合作的权责认定提供参考,助力相关主体后续合规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