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甘某作为原告,以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上海小度人工智能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定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在该院川沙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涉及网络消费场景下的买卖合同权责认定,相关开庭安排将直接关联各方主体在该起消费纠纷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中的权益厘清进程。
| 项目 | 详情 |
|---|---|
| 原告 / 上诉人 | 甘某 |
| 被告 / 被上诉人 | 上海小度人工智能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
| 案由 |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
| 开庭时间 | 2026-10-21 09:30:00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法庭 | 川沙第十法庭 |
| 案号 | (2026)沪 0115 民初 76183 号 |
| 承办部门 | 川沙人民法庭 |
| 主审人 | 吴某某 |
| 开庭类型 | 开庭 |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所涉案件为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涉事主体包括个人原告甘某,以及上海小度人工智能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川沙人民法庭承办,案号为(2026)沪 0115 民初 76183 号,开庭时间定在 2026 年 10 月 21 日,目前公告暂未披露该纠纷涉及的具体交易金额与对应项目细节,后续庭审将围绕网络买卖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争议焦点展开审理,为网络消费领域的权责划分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点评分析
本次涉诉为普通网络消费合同纠纷,目前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暂不会对两家涉事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庭审将厘清网络买卖场景下的权责边界,相关裁判结果也可为企业后续优化线上交易合规流程、完善消费者权益应对机制提供明确的司法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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