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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深度 13分钟前

子公司 1.66 亿借款纠纷一审败诉 *ST 春兴承担连带责任

财联社 9 月 15 日讯(记者 汪斌)*ST 春兴(002547.SZ)及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简称 " 金寨春兴 ")与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 金寨汇金 ")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于近日落槌,法院判令金寨春兴偿还借款本金约 1.66 亿元及利息,*ST 春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ST 春兴今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及子公司金寨春兴收到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金寨春兴需向原告金寨汇金偿还借款本金 1.66 亿元及相应利息,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次判决涉及的债务对应的本金及利息,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计入财务报表,后续将依据案件实际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判决书,上述借款合同纠纷包含多笔借款:4581 万元按年利率 4.35% 计息,自 2026 年 1 月 31 日起算;1000 万元和 5000 万元按 4.62% 计息,分别自 2026 年 1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 日起算;6000 万元按 4% 计息,自 2026 年 1 月 6 日起算。

今年 8 月,*ST 春兴首次披露该诉讼事项。据此前公告,2019 年至 2022 年,双方签订多份《借款合同》,涉及产业发展基金及生产流动资金等用途,借款期限 1 至 5 年不等,年利率在 4.0% 至 4.62% 之间。部分借款合同到期后,双方曾签订《借款展期合同》。截至诉讼发生,金寨春兴尚欠 1.66 亿元本金未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 *ST 春兴面临的唯一诉讼。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部分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

公司提示,若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除了已经披露的 5 起买卖合同纠纷和租赁合同纠纷,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新收的其他诉讼、仲裁合计约 690 万元,其中作为被告的案件金额约 474 万元。

而这仅是公司当前危局的一个切面。2025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 4.38 亿元、归母净资产降至 -3.88 亿元;2026 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 1.56 亿元,净资产进一步恶化至 -5.28 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 112.95%。

眼下,*ST 春兴正处于保壳关键期。因 2025 年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庭外重组能否在 2026 年度内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保壳窗口期正在收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孙洁晓及一致行动人袁静所持全部 3.19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8%)亦已 100% 牌质押、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控制权稳定性面临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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