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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鱼电影 30分钟前

指控 4 岁男童「性骚扰」,疯了吧

最近,发生了一件相当魔幻的事。

长沙一家餐厅里,女子小熊正在结账。

一名 4 岁男童拿着玩具枪,从狭窄的过道跑过去,经过她身旁时,手碰到了她的臀部。

小熊认为,男孩是故意「摸屁股」。

于是追上去,抓住孩子衣领。

孩子挣扎,颈部后来留下了伤痕。

双方报警,监控也调出来了。

从公开的完整监控来看,孩子是无意碰到对方,而非小熊所说的「故意摸臀」。

双方三次调解未果,小熊表示已经在走诉讼程序。

最魔幻的地方就在这里。

这是一个 4 岁的幼童,不是 14 岁,不是 24 岁。

他还没有性意识,怎么可能会性骚扰?

这难道不是常识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受访律师也明确表示,4 岁幼童不构成性骚扰。

所以,鱼叔第一次看到这件事时,最大的疑问不是双方到底谁该道歉?

而是,什么时候开始,连这种常识,都需要律师出来解释了?

其实这件事最值得警惕的,不是「过度维权」。

这个说法还太轻了。

鱼叔觉得真正的问题是:

一个 4 岁孩子,被拖进了成年人的语言系统。

或者说:

一个成年人,取消了一个 4 岁孩子作为「孩子」被理解的资格。

什么叫儿童?

儿童当然不是缩小版的成年人。

他们的认知、控制、判断、责任能力,都和成年人不同。

必须承认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实。

一个 4 岁的脑子,和一个 24 岁的脑子,不是一回事。

可这起事件里,最奇怪的事情恰恰发生了。

当一个孩子触碰到臀部时,对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是故意的。

成年人把自己世界里的概念:骚扰、故意、侵犯、恶意,一股脑套到了他身上。

于是一个拿着玩具枪乱跑的幼儿,突然被理解成了一个有明确性意图的男性。

这是整件事最荒谬的地方。

他的身体只有 4 岁,成年人却替他脑补出了 24 岁的动机。

我们常说保护儿童。

成年人不要打孩子,不要性侵孩子,不要虐待孩子,不要侵犯孩子。

当然都对。

但儿童保护还有一个很少被提到的部分,保护孩子免于被成人化解释。

就是成年人把自己的欲望、道德体系和恶意,投射到孩子身上。

小学生异性之间玩得好,成年人就在旁边起哄「哟,谈恋爱啦?」

孩子抱了一下老师,有人开始往男女关系上联想。

现在甚至连一个 4 岁男孩跑步时碰到女性臀部,都可以被直接塞进「性骚扰」的框里。

不能给一个 4 岁孩子,强行安装成年人的恶意。

这让鱼叔想到《十二怒汉》。

电影一开始,一个 18 岁少年被控杀害父亲。

所有证据似乎都对他不利。

12 名陪审员里,11 个人几乎立刻认定有罪。

只有一个人不同意。

他并没有说这孩子一定无罪。

他只问了一件事:我们真的确定吗?

于是大家重新看证据。

重新看证人的证词,重新讨论那把刀,重新计算时间。

越来越多的所谓「铁证」,开始出现缝隙。

电影后来慢慢让你发现,很多人其实不是在判断事实。

他们是在判断自己想象中的那个男孩。

贫民窟长大,脾气不好,有前科。

所以,他看起来就像个会杀人的人。

《十二怒汉》最厉害的地方就在这里。

它拍的从来不只是司法制度。

它拍的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明能力:

不要从结果,倒推动机。

不要从印象,倒推罪恶。

更不要因为你讨厌一个人,就自动补齐证据。

有意思的是,《十二怒汉》面对的是一桩杀人案,人命关天,尚且有人站出来说,我们再看看,有没有别的可能?

而今天面对一个 4 岁孩子,监控已经摆在那里,一个拿玩具枪跑过狭窄过道的小孩,我们居然还需要讨论「他是不是产生了性骚扰的主观故意」。

这才叫荒诞。

为什么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没有能力让一件小事停留在「小事」的尺度上?

这原本是一件很小的事,本不至于上升到公共事件。

孩子跑过去发生一次身体碰撞,本来可能只需要:

" 注意一点。"

" 对不起。"

" 没关系。"

三句话,十秒钟,事情结束。

但今天的公共生活,似乎越来越容易走另一条路径:

身体接触 → 性骚扰。

争执 → 人格侮辱。

服务不好 → 曝光。

邻里矛盾 → 挂上互联网。

所有事情都在升级。

如果一个社会失去了「把小事消化掉」的能力,会发生什么?

以前我们依赖的是一种模糊但重要的社会润滑剂,宽容、礼让。

看情境,给台阶。

现在越来越依赖取证、监控、录音、报警、发帖、律师函、平台审判。

这并不意味着过去更文明。

相反,过去有很多真正的侵权被「算了算了」掩盖了。

问题在于,当我们为了保护弱者建立起越来越精细的权利语言后,另一个副作用出现了。

我们开始不会区分「真正的侵犯」和「生活中的摩擦」。

不是每一次摩擦,每一次不舒服,都需要制造一个敌人。

除非,你制造一个敌人的目的是,别有所图。

有人说,小熊是为了起号。

在过去的账号里,她已经有大战网约车司机和宿管阿姨两次战绩。

小熊自己承认,她从事自媒体。

她说自己当然希望获得流量,但不会为了流量颠倒黑白。

但我不知道,如此逮着一个 4 岁的孩子,三次调解未果,坚持维权到底有多少因素来自流量。

这里有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当纠纷本身可以变成内容,和解就开始变成一件「不划算」的事。

一个原本只有 30 秒的生活摩擦,调解一次可以发一次视频,调解失败可以再发一次,准备起诉发一次,起诉后再发一次。

突然拥有了连续剧的结构。

所以我们正在进入一个非常奇怪的时代。

过去,解决矛盾是目的。

现在,持续拥有矛盾本身,有时候会成为一种奖励。

这不是说谁一定是在故意炒作。

而是当一种社会机制开始奖励冲突,人就很难完全不受它影响。

愤怒有播放量,委屈有转发。

和解有什么?

和解只有一句," 事情已经解决,谢谢大家关心。"

然后流量结束。

这可能才是今天许多网络纠纷越来越难结束的一个隐秘原因。

当冲突可以被变现,退一步,就真的像亏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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