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内蒙古呼和浩特的一家物业公司一纸诉状把 108 户业主告上了法院,理由是这些业主拒交物业费,总计 40 多万元。可业主们却认为,不交物业费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为物业服务不过关,他们以此表达抗议。一边是业主吐槽服务差不愿交钱,一边是物业喊没钱没法运营,这桩牵扯上百户人家的民生官司,法院会如何处理?
物业公司经理 蔡女士:小区现在快成了老旧小区了,维修各方面的成本越来越高。不交物业费成本降低了,物业服务随之下降,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而在业主们看来,他们并不是恶意拖欠交纳物业费。几年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一直不尽如人意,大家向物业反映过问题,但效果并不理想。
小区里还有不少业主也长期拒交物业费。业主延女士说,让她最不满的是那些看得见却迟迟没人管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托娅:形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物业公司主张,我已经给你提供了服务了,你有义务向我缴纳物业费,大家如果都不交物业费,成了恶性循环,就越来越烂越来越破。被告方说你没有给我打扫卫生,没有按照要求给我进行服务,我就不应该给你支付那么多物业费。



如何找到 " 两全 " 方案
让双方诉求获解决
一边是业主对物业服务的不满,一边是物业收不上费的运营困境,108 户业主集体成被告,矛盾摆在了法院面前。那么,在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能不能找到一种 " 两全 " 方案,能让双方的诉求都得以解决呢?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宏波: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治理,一方面会加剧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百姓有难处没人能够解决,群众的满意度肯定会不高。另一方面,大量的案件涌入到法院过程中,会挤兑司法资源,其实最后对老百姓而言,最直观的来说,物业服务品质如果上不去,小区的环境设施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维护,会直接影响群众百姓生活的体验感和幸福感。

于是,玉泉区法院将这批案件推送到了玉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启动了多部门联合调解机制。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物业方、业主代表围坐在一起,大家各抒己见,开诚布公地聊,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路径。
听完法官的讲解,业主也明白了,如果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费,业主可以维权,但是拒交物业费并不是合理的维权方式。

经过调解,77 户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结清了拖欠的物业费。纠纷解决之后,小区的变化,住户们都看在眼里。
这场因物业费而起的纠纷,通过调解,既把法理讲得明明白白,也修复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紧张的关系,许多当事人都收获了正向的结果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