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9 月 2 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被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警告、罚款 62.1 万元。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 备注 |
| 1 | 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黔南银罚决字〔2026〕02 号 | 1.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相关人员不具备反假专业能力; 2.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3.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4.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或者为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开立账户; 5.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6.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警告、罚款 62.1 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分行 | 2026 年 8 月 27 日 | 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