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意见》提出,到 2030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 60 万亿元左右,培育形成绿色消费、智能消费、健康消费等十万亿级市场,推动相关领域消费持续发展壮大;汽车、家电、通讯器材、纺织服装等万亿级品类零售额持续增长,市场规模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其中提到,强化财政金融支持。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等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汽车、家电及数码产品、智能家居等消费的金融支持,开发多样化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与商家、平台深化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消费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内贸险政策,扩大承保规模和覆盖面。鼓励基层工会按照工会经费使用规定,购买生活日用品、粮油食品等用于各类慰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