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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道通信欺诈发行被深交所勒令退市 ! 凌通社 IPO 之前就发出报警 !

元道通信欺诈发行被勒令退市:凌通社 IPO 之前就发出预警

2022 年 7 月 8 日,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价 33.66 元 / 股,一次性募资 11.69 亿元。四年不到,这家头顶 " 通信网络代维甲级资质 " 光环的公司,走完了从敲钟到被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深交所启动强制退市程序的全过程。

凌通社注意到,这不是一起 " 突然爆雷 " 的案例。早在公司递交注册稿冲刺上市的 2021 年、2022 年,凌通社已两次发布研究报告,直指其商业模式 " 原罪 ",并促成证监会在注册阶段罕见发起二次问询。以下是这家公司从 IPO 闯关、造假曝光、强制退市,到保荐机构与审计机构责任链条的完整复盘。

一、上市前:凌通社的两次预警

元道通信 2020 年 10 月 12 日向深交所递交 IPO 申请,主营通信网络维护与建设技术服务,核心客户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运营商。凌通社注意到,公司真正的 " 生意经 " 并不复杂:把网络代维业务层层分包给劳务外协队伍,自己收差价。

▍ 2021 年 5 月:首篇质疑报告

凌通社在元道通信 IPO 审核期间发布首篇研究报告《元道通信 IPO:这家中国移动的外包公司在劳务外协的名义下欺负农民工挑战劳动法》。报告核心论点:公司占比超过 60% 的成本是 " 劳务外协费 ",本质是人力外包工头模式,人均年薪仅约 1.67 万元,与创业板 " 三创四新 " 定位背道而驰。

▍ 2022 年 3 月:二次发声,监管跟进问询

元道通信即将注册生效前夕,凌通社再次发布深度报告,对其上市合理性发起总攻,明确指出其利润建立在对底层劳动者权益的挤压之上。凌通社注意到,此后证监会在注册阶段罕见发出二次问询,追问 " 业务本质上是否为劳动密集型行业 ",并要求保荐机构 " 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

二、质疑中 " 带病 " 闯关上市

上市敲钟当天,凌通社内部即将元道通信列为 " 重点研究池 " 核心标的——判断逻辑很直接:一家商业模式存在根本性缺陷、靠 " 带病闯关 " 上市的企业,上市之日很可能就是业绩巅峰。

三、造假全貌:四年虚增营收 6.57 亿元

经证监会 2026 年 8 月 28 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元道通信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连续四年虚增营业收入,报告期横跨 IPO 申报全周期与上市后首年:

四年累计虚增营收约 6.57 亿元,其中 2019-2021 年三年虚增合计约 4.91 亿元,恰好构成招股说明书完整报告期——即元道通信是靠虚假业绩骗取的上市资格。国新证券(原华融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在上市后仍连续出具 " 持续督导正常 " 报告,未能发现异常。

四、上市即变脸:从巅峰到立案

2024 年年报被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出具 " 保留意见 ",明确指出公司应收款项高达 16.24 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95 亿元,因未能及时与客户结算,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证据判断两年以上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的合理性。同期,公司货币资金从上市时约 8.3 亿元缩水至 3.1 亿元,新增短期借款 2.8 亿元。第四大客户湖南润迅(年交易额超 5,000 万元)于 2023 年 2 月已突然注销,事后被认为是重要线索。

五、立案到强制退市:时间线

处罚认定的责任人中,时任董事长李晋被认定 " 全面负责经营管理,未对涉案事项进行审慎关注和有效监督 ",被警告并罚款 750 万元、采取 5 年市场禁入;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曹亚蕾被认定 " 组织、安排 " 虚增收入事项,同样被罚 750 万元并采取 5 年市场禁入;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吴志锋被罚款 300 万元;已故时任总经理燕某免予处罚。

● 8 月 31 日起股票停牌

● 深交所将在停牌后 15 个交易日内发出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 公司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申请听证,10 个交易日内提交陈述与申辩材料

● 申辩程序结束后,深交所上市委审议,出具正式终止上市决定书

● 正式决定下达后复牌,简称变更为 " 元道退 ",进入 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

● 退市整理期结束次日摘牌,退出 A 股;投资者需在 45 个交易日内办理股份确权并开通 " 老三板 " 权限

七、投资者索赔现状

凌通社注意到,投资者民事索赔已进入司法实质推进阶段。管辖法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应公司注册地),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2025 年 9 月起,已有多批投资者索赔材料提交乌鲁木齐中院立案,部分案件已收到法院《诉讼费用通知书》,进入实质审理准备阶段

● 多家律师事务所同步征集受损投资者委托,尚未见公开报道显示已有一审判决或调解结果

● 关于索赔条件(买入 / 卖出区间),各律师团队测算口径不一,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八、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

▍ 国新证券(原华融证券)

元道通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自上市起对元道通信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直至 2026 年造假曝光前,历年督导报告结论均为 " 持续督导正常 "。

▍ 两位签字保荐代表人

两人均在元道通信招股说明书上签字,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有核查把关责任。据行业媒体报道,二人 " 因在元道通信 IPO 过程中的履职尽责问题,受到监管层追责也将是大概率事件 " ——此为媒体评论性判断,非监管层已作出的正式结论。

▍ 国新证券的 " 看门人 " 历史记录

● 在 ST 高鸿(000851)案件中,国新证券曾担任 2020 年定增事项保荐人、2016 年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面对 ST 高鸿 2015-2023 年连续九年、总额近 200 亿元的财务造假,同样在历年保荐及持续督导报告中未能识别异常

● 2025 年 2 月,国新证券及相关人员因在北交所某保荐项目中 " 未勤勉尽责 ",被北交所出具警示函,涉及对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核查不到位等问题

以上两项均为公开可查的监管记录,与元道通信案本身无直接因果关系,仅作为国新证券执业质量的背景参考。

九、审计机构:多头接力,公开信源存在分歧

元道通信上市前后先后更换三家审计机构。

▍ 2024 年报:保留意见已提前示警

信永中和对元道通信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对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明确指出:" 公司在业务管理方面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使其未能及时与客户结算并收回应收款项 ",审计机构因此无法就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合理性获取充分证据。

这一保留意见发布于 2025 年年中,早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的证监会立案——审计机构在造假被立案调查前,已经通过保留意见的方式对市场发出了信号。

十、中介机构可能面临的查处

▍ 官方表态:调查进行中,应移尽移

证监会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后续公告中明确:" 正在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开展调查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坚持 " 应移尽移 " 原则,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截至目前,证监会尚未公布对国新证券、相关审计机构的调查结论。

▍ 可能的追责路径(分析推测)

● 行政层面: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责令改正、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资格等监管措施

● 对个人层面:保荐代表人、签字会计师被采取认定不适当人选、市场禁入、吊销执业资格等措施

● 民事层面:在投资者索赔诉讼中,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可能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参考万福生科、海联讯、欣泰电气、紫晶存储、广道数字等前例

● 刑事层面:如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情节,相关人员可能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四条路径均为基于既往同类案例的分析推测,元道通信案中介机构的最终处理结果需以证监会正式调查结论为准,凌通社将持续跟踪。

元道通信不足四年从上市走到强制退市,是注册制推进过程中一个值得记录的样本。它验证了一个朴素的判断方法:不靠小道消息、不靠概念炒作,仅凭招股书里公开披露的成本结构和商业模式常识,就足以识别一家企业与其所在板块定位是否匹配。

退市认定标准在 2024 年新 " 国九条 " 后显著收严:单年造假≥ 2 亿元且占比超 30%、连续两年造假累计≥ 3 亿元且占比≥ 20%、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无论金额大小均直接触发退市。元道通信造假跨度从 2019 年延续到 2022 年,完全符合 " 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 " 的从严认定标准。

元道通信造假四年,招股说明书完整报告期即为核心造假期,这意味着从受理、问询、上会到注册的每一环,保荐机构与审计机构都曾在同一份财务数据上签字背书。看门人制度的价值,正在于用专业能力和职业责任填补信息不对称——当看门人本身失灵,注册制 "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 " 的基础就出现了裂缝。

证监会已冻结公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截至 2026 年 8 月 5 日实际冻结金额 904.52 万元),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的调查仍在进行中,涉嫌犯罪线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罚不会止于退市。

最后要说的是,元道通信被证监会查处退市,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还是有很多韭菜在里面赌博,然后现在被关里面了,只能说活该,不要骂,这是你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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