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一水电工经朋友介绍,到贵州建工集团五公司工地干活,日薪 260 元。结果第一天下午因脚手架不稳摔落,腰椎胸椎骨折、手臂脱臼。住院十多天仍欠费八千元左右,治疗难以为继。
对此,项目部回应称,邓师傅是介绍人私自带入的,没实名、没保险、没合同,所以应由介绍人负责。介绍人则表示,原计划第二天才签合同,没想到当天就出事了。律师指出,邓师傅属劳务关系,可维权索赔。但脚手架超高空作业标准,其本人可能担责约 30%。如果介绍人无施工资质,公司选任有过错,也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邓师傅仍在等说法。提醒工友们:合同、保险、安全培训缺一不可。安全回家,才是给家人最好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