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6 年 8 月 6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省资阳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府原市长王善平受贿案,对被告人王善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对扣押在案的王善平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报道显示,此前一天,4 月 24 日,王善平参加了公开活动。
官方简历介绍,王善平,男,1966 年 3 月生,汉族,四川大竹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 年 4 月参加工作,1985 年 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 年 4 月至 1988 年 11 月,王善平先后在大竹县石河乡、清河区工作;1988 年 11 月开始历任大竹县柏家乡乡长、党委书记,清河区委副书记、书记;大竹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宣汉县委副书记。
2002 年 11 月起,王善平历任万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开江县委书记,渠县县委书记。
2015 年 11 月起,王善平历任达州市副市长、渠县县委书记,四川省扶贫开发(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巴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巴中市委副书记,南充市委副书记,资阳市委副书记。
2022 年 4 月,王善平任资阳市市长,至 2024 年 4 月被查。
中国新闻社(CNS1952)综合自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纪委监委、政事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