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 司特(002538)的违法事实包含两个方面:虚构工程建设业务,导致 2021 年、2023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导致 2021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 年,司尔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贵州路发 " ) 与某公司编制虚假的台车掘进合同及结算单,虚构台车掘进业务。贵州路发支付工程款 3470.43 万元,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
贵州路发与其他 3 家公司签订工程建设合同。3 家公司未向贵州路发提供工程业务服务,为虚假工程建设业务。贵州路发支付 3120.23 万元,会计核算时将其中 2 家公司相关工程业务在 2021 年计入营业成本,将其中 1 家公司相关工程业务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
上述事项导致司尔特 2021 年虚增资产 4580.40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4580.40 万元。此外,上述工程建设业务在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年度摊销,导致司尔特 2023 年虚增营业成本 1734.85 万元,虚减利润总额 1734.85 万元。
此外,司尔特向某 2 家公司虚假采购尿素,虚增营业成本 1896.03 万元。司尔特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885505)科技有限公司向其他 17 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虚增营业收入 950.29 万元。上述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导致司尔特虚减 2021 年利润总额 945.73 万元。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司尔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罚款;对时任司尔特董事长金国清被处以 300 万元罚款,并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司尔特总经理、贵州路发总指挥长金政辉等其余 6 名责任人处以 960 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