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网 · 信号新闻 7 月 22日讯7 月 16 日,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北旺分公司在特价时间内,未按照标价销售商品,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 京海市监处罚〔2026〕4818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北旺分公司经营场所内 " 三元北京鲜牛奶 " 售价为 10.80 元 / 瓶,仍处于特价时间内,但未按 9.9 元 / 瓶标价销售。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北旺分公司表示是员工工作失误,将活动期限标错。
因 " 三元北京鲜牛奶 " 在活动期限内售价应为 9.9 元 / 瓶,但以 10.80 元每瓶售出 58 瓶,每瓶违法所得 0.9 元,违法所得共认定 52.2 元。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2006 公布)第二十三条,责令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北旺分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0 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北旺分公司成立于 2024 年 4 月,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德政路 16 号院 9 幢 -1 层 B1101,2025 年参保人数为 0。总公司为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 114 家分支机构。(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