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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今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家族遗产纠纷案作出最新裁决。
最新判决驳回被告方宗馥莉及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创投)的上诉申请,维持 2025 年 8 月 1 日作出的资产保全及披露命令,并下令宗馥莉须支付 25 万港元的讼费。

法庭判词明确,被告提出的五项上诉理由均不具备合理胜诉可能性;同时说明,即便本案上诉依法无需上诉许可,法庭亦不会批准被告延期提起上诉的申请。
判案书显示,三名原告与第一被告宗馥莉均为已故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的子女,分属不同母亲。第二被告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创投)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离岸公司,名下持有香港汇丰银行账户及对应资产;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该账户净资产约 18 亿美元,自 2024 年 2 月起,宗馥莉成为建浩创投唯一股东及唯一董事,接替宗庆后管控该公司全部资产。
三名原告要求宗馥莉依从父亲生前指示,为三弟妹在香港设立总额 21 亿美元的 3 个信托,另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下令宗馥莉暂时不得动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资产,并须披露账户余额及资产流向。

被告需要向原告披露:汇丰账户当前余额;自 2024 年 2 月 2 日起,账户中若有资产转移或处分,须说明资产去向、目的、接收方、转移方式等;账户中涉及的资产流动、收入与支出详情。
宗馥莉不服及申请上诉许可被拒后,去年 10 月再提出申请,提出了五项上诉理由,包括原审错误认定原告、被告之间就汇丰账户资产存在信托及受信关系;原审不应配套批出披露令,披露内容与内地诉讼诉求重复、无资产转移风险即无需披露等。
最新的判案书指出,被告提出的五项上诉理由均不具备合理胜诉可能性。
公开信息显示,宗庆后生前计划设立三个境外信托(总规模 21 亿美元),受益人分别为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每人 7 亿美元,约定 " 本金不动,只分利息 "。
但他 2024 年 2 月 2 日同时立下遗嘱,将娃哈哈集团 29.4% 股权及收益全部留给宗馥莉,完全未提这三兄妹。
2024 年 3 月 14 日,宗馥莉与三兄妹签署协议:她同意用汇丰账户资产设立信托,对方则不质疑其遗嘱有效性。
但 18 亿美元本金是否属于信托财产,双方各执一词:三兄妹认为这是父亲承诺的信托本金;宗馥莉坚称本金是集团海外业务储备金,信托只分利息。
三兄妹已于 2024 年 12 月向杭州中院起诉,2025 年 7 月获浙江省高院正式立案。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建昊公司汇丰账户资产为信托财产、要求宗馥莉履行受托责任、赔偿擅自转走的 108.5 万美元等。
2025 年 8 月 1 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决将临时禁令从 " 禁止处置或减损资产 " 修改为 " 禁止提取或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