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届鲁迅文学奖最近揭晓了,其中有一个特殊的名字——
王计兵。
王计兵是一位骑手,他把送单经历写成了诗,在过去的几年,出版了几本诗集。获奖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计兵回应称,"过去大众文艺的圈子像一座金字塔,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塔尖极少数人身上。现在的文艺就是把底部呈现给大家,让大家看见沉默的大多数"。
王计兵是第一位获得这个重量级文学大奖的外卖骑手。
"其实大家不是真正的沉默,只是大家的声音很小。这样的作品可以给普通人一个更好的发声机会。"他对媒体说,"就像我们面对的生活一样,已经不再是只有太阳和月亮主宰的天空,而是一片群星闪耀的天空。其实大家会发现群星比太阳和月亮更加迷人"。
王计兵当过骑手,摆过地摊,也拾过荒。在因为生计辗转奔波前,他是一个资深文学爱好者,十多岁,还在江苏省邳州市官湖镇大王庄村捞沙、种果树的他,就往文学期刊投过稿。因为养家,他曾经放弃过创作,中年后又重新拾起了笔。他把笔名叫作"拾荒",为了提醒自己是从困苦的环境过来的,不要忘记这段时光,"另外一个含义,是说写作也是变废为宝的行为"。
过去几年,深流Flow曾采访过王计兵几次。以下是整理的他关于创作与生命经历的自述。
"你还是这粒沙子"
我还在送单。
在路上碰到认识的骑手,他们会善意地和我开几句玩笑,对我喊"大作家又来了",我就也开句玩笑,问他们手里有几单,要往哪里去。
受到关注后,很多人来加我微信。加了之后,我会先礼貌的打个招呼,说我一直是很少聊天的人,有时候在跑单,发信息不回,多担待一些。
我觉得我会受到关注,是因为人们心里有定位,一个不自觉的定位是认为写诗或写作是很高端的事情,而一个外卖员在生活中是弱势的人。当弱势的和高端的联合一起,就有一种对心灵的冲击。用一个外卖诗人做标签,就是对读者有心理的预设。他会先降低对你的期望值,读完作品会把作品抬高。一低一高,无形之中就会多一些赞誉。
这个标签算是一个窗口,打开这个窗口,观察里面的情况,其实是一个视角问题。即使我不送外卖,还是在正常写作。
但不管媒体或者网友怎么赞扬你,首先你要知道自己是谁。如果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不能理解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很危险。你还需要创作,思想变化了创作视角跟着思想产生变化,作品就要变形。
媒体对我的帮助超乎我的意料。从第一次接触媒体,到后来作品被认可,被约稿或者有朋友推荐我认识不同的人,走的位置越来越高,对我的写作帮助非常大。被媒体报道后,我感觉我的写作有了很大的改变。
一些专业的文学人士会指出我长久以来的缺点,比如我习惯用第一人称表达,有时候每句话里都有我字,读起来就有点不对;还有写作语调用虚词,不必要存在的时候不用虚词。这些我以前都没注意过。没人批评你的话,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缺点。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我。
我就是踏踏实实的普通人。我给自己的比喻是海滩上的一粒沙子。一束光打下来,你是幸运的沙子,其他没什么,这个光关掉之后,你还是这粒沙子。
一位诗评界的老师说,媒体用外卖诗人的标签是过于简单的定义,他还说,我的诗的成就远不局限写外卖或写骑手的诗。这更多是朋友的一种鼓励。说实话我也是一个业余的写作爱好者,一步一步摸索过来的。我觉得任何一个人写的时间久了,难免会出几首好诗。这是正常现象,毕竟我也写了几千首诗歌了,有几首拿得出来,也很正常。
父亲把我的手稿都烧了
1992年,我23岁,就在文学刊物上发表了微小说。后来陆续发表了十多篇。那是郑州的一个叫《百花园小小说世界》的刊物,小说发表后,刊物的总编辑还给我来了一封信。他写道,我看好你,你要好好写,坚持写下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刊物,不是谁想上就能上的。这封信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我保存了很多年。
但从那时往后的25年,我不再投稿,也没有把写的东西存下来,而是写写就丢丢了。那是因为我和父亲间发生了一些冲突,他把我的手稿都烧了,我答应父亲不再写东西了。
当时,村里把一大片桃园分给了每家每户,我们家多分了一亩多,我就用玉米秸秆搭了一间人字形的小屋,劳动完就在里面写小说。从3月桃树刚开花,一直写到冬天下雪。
小屋很小,放不了什么东西,连腰都直不起来。我每天干最重的活,其余时间都在里面。当时我沉迷于写小说,受文学作品的影响很深。年轻,什么也不懂,书上说要出去采风脚踏实地体验,我就也学着体验一下。好像是看到三毛把稿子散落放在床上,我也学着做。现在回想起来,这些细节毫无意义。
当时,我在写一篇长篇小说,主题是一个丧父的青年的思想变化。为了沉浸到那种氛围中,我就穿了一身白,连鞋都是白的。1992年,一个小伙子穿一身白,在农村是非常忌讳的。我在村子的路上走时,被一个长辈喊住,他指着我的小名骂我,骂的很大声,刚好被我父亲听到了。这件事,把我和父亲的矛盾激发了出来。
当时我的思想还不成熟,觉得写作就要带着情绪沉浸式地写。
事后回想,当年的状态是不正常的。他们的担心也不是多余的,因为写作,我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当时我雄心勃勃,想写出一点名堂,志向就是当作家。像每一个喜欢写作的人那样,有那种初生之犊不畏虎的心理。我很痴迷,感觉来了,不写出来就特别难受。有时候夜里写一个故事情景,正在兴头上,不想中断,就会写到凌晨几点。有一次吃午饭,突然有一种想写下来的感觉,当时身上只有一支笔,没有纸。刚好我穿了一件条纹衫,我就把衣服脱下来,在袖子上写,写得满满的。
父亲选了我不在家时烧了我的手稿。
那时候,我白天去河里捞沙子賺钱。晚上回来,发现桃园的房子被拆掉了,铺盖和衣服没了,所有的手稿都不见了。我问父亲看到手稿没,他说没有。后来,我找到一片翻起来的土堆,扒开看,里面有灰,我就猜到了,是父亲烧完后埋起来的。
我们没有直接面对面冲突。父亲看到我回来时表情、情绪都不对,手里有泥巴,他也知道我发现了。我们从那天开始的两个多月,一个字都不说,冷对抗。
这期间,我遇到了我爱人。年轻人的爱情可以化解一切,她让我的心情明朗了起来。我主动找父亲说话,我们坐在一起,进行了人生唯一一次促膝长谈。父亲和我聊了人生。他说写作第一不能养家糊口,你要有一个正经的事情做,要结婚生子。他说你这样写下去,不管以后成什么样子,肯定会打光棍。他还说,他担心我的精神状态,继续写下去肯定要出毛病。
我们是传统的农村父子关系,以前很少交心。
那时候我和爱人处在热恋阶段,心情很明朗,态度也很好,相当于默许了,答应答应父亲以后不写了,好好过日子。我和妻子马上要结婚了,以后就想想怎么赚钱,和人家出去打打工干点什么。我答应父亲,好好生活,过普通人的日子,不好高骛远,踏踏实实。
我调整了心理,把写作当成小小的爱好保留下来,就像有的人喜欢抽烟,有的人喜欢喝酒一样。
我不再投稿,也是个性使然。我是一个守信的人,心里总觉得答应了父亲,就不该再写了。
痛苦的出口
1992年底,我向父亲发誓不写了。正月,我就和妻子结婚了。婚后,我们就去了新疆打工。但3月份,我们在生活观念上第一次发生了冲突。
当时我写了一段类似于小说的故事。写完后我念给妻子听,她很平静。我又写,再念给她听,连续几次后她就烦了。她甚至会反对我,说一个大男人搞这些像女人做的事情,多情善感的,没有一点男人的感觉。
她说的话对我打击非常大,比我父亲的话打击还要大。因为她是要跟我生活一生的人。
生活久了,会发现很多话说不出口。哪怕最亲密的人,相互间还是会有观点冲突。有时,我会感觉特别孤单,甚至痛苦,就希望有一个出口。写作挺好的,可以缓解压力,把思想转化成艺术性的表达。
我挺享受这个过程。
从那之后,我就默默的写,越写越有写的欲望,写过之后,自己悄悄读完,就扔了,慢慢形成一种习惯。
我的妻子是一个好人,也是很善良一个人,我不想伤害她。但是我总感觉到生活中缺一份理解,有时候会很闷,后来自己在人际交往上,越来越寡言。
文学创作是一件很孤独的事情。
笔名"拾荒"
后来,我和妻子辗转了很多地方打工。
2002年,我们来到昆山。来的时候就带了五百块钱。二十年前的苏州,很流行摆地摊,卖路边一块钱的东西。我们也支了个小小的地摊。五百块钱,要租房子,就剩一百二百块钱进点袜子、手套、鞋垫,一天能卖一点,利润根本不够第二天吃饭的。
我就骑着三轮车,去各个垃圾筒翻翻里面的废纸箱、饮料瓶,卖一点钱,有时比摆地摊赚的还多。
后来,我们在菜市场的拐角卖书。正规来说,那不是一个店,就是我们租的一个摊位,只有两米六,我用铁丝网围起来,变成了一间小店的形状。然后,我们立起架子,把书一层层码高。大部分货都是在图书馆的一个折扣专柜进的,我每次去,搬几箱子书回来,遇到喜欢的书,会进五套。
做书摊很轻松。谁来租书,开一个条子,把书给他就行了。那段时间,我很快乐,突然可以随便地毫无顾忌地读书了。但没过两个月,书摊被扫掉了,没收得一干二净。我就开始靠拾荒维持生活。
后来我又开始投稿时,就用了"拾荒"做笔名。我想提醒自己,是从这种环境走过来的,不要忘记困苦的时光。
另外一个含义,是说写作也是变废为宝的行为。
读书是我唯一的爱好。年轻的时候,捞沙的钱交给父母,我身上没有钱。我还记得,父母给我买的第一件棉大衣是1989年年底,那是我当时最好的一件衣服。以前的衣服,都是破破烂烂的,棉线都露在外面。有时候赶集,买东西剩的钱,我就用来买地摊书,买人家淘汰下来的很便宜的旧书读。
那时候,遇到什么书就买什么,以小说为主。买外国人的小说,也买过《平凡的世界》这样的名家名作。还有些乱七八糟的小说和杂志,一包书几块钱,一气扛走,倒出来有什么就看什么。
在昆山,我买折扣店里的书读,实在没书读了就去新华书店,买一本新书。以前我买书从来不让妻子知道。买的书我都会把封面撕掉,伪装成捡来的或者收破烂收回来的书。捡破烂时,中间有休息或者停留时,就掏出书,坐在那里随便读一读,都是挺开心的事情。
刚开始送外卖时,我车里还有书。最新这几年微信功能用熟练后,能在微信上读书,我才不带书。写诗后,我随身带的都是诗歌选集,年选的那种。我也不在乎是哪个出版社,只要是合集,打开发现有一首诗把我抓住了,我就决定买来看。
我基本上不加入骑手群,一起玩的外卖骑手一个都没有。没单的时候,其他骑手聚在一起海阔天空地聊天,我会选择一个安静谁也看不到我的地方看看书,很少和他们扎堆在一起。
在QQ空间里,开始写诗
我重新开始把写的东西存起来,是家里有了电脑后。
经过多年辛苦的打拼,我们在小区里开了一个小超市。2009年,家里经济压力没那么大了,生活也好多了,我就买了一台组装的电脑,很便宜,一千多块钱。我爱人天天看店很无聊,弄个电脑给她打发打发时间也挺好的。
有电脑后,我写东西也有了可以保存下来的隐秘方式。我就在QQ空间里开始写诗。当时我也没添加我爱人为好友。
第一首在QQ空间保存下来的诗,是写我母亲的。那时候写的很不成熟,那些诗我都不好意思拿出来。刚开始写,模仿汪国真的风格,不是现代诗,也不是古诗,就是顺口溜。
后来,我写了一首关于母亲的诗《菩萨》。
母亲的心里住着一个菩萨
有人受苦时,她会流泪
有人受难时,她会流泪
久而久之
我误把母亲当成了菩萨
就把愿望许给了母亲
后来,我又看见
菩萨也会束手无策
菩萨一旦愁白了头
低眉顺眼的时候
也像一个许愿的人
也会跪下,给别的菩萨磕头
这首诗写在春节前后回家烧香纸,母亲告诉我要不停磕头。这是老人的一种信仰。我想到我去新疆那一年,她听说那地方怎么不好,大年三十就跪在我们老家的院子里,对着天祈祷,我和妻子在外面平平安安的。她对老天说,保佑他们平平安安的,我三年的大年初一不吃饭。母亲遵守了这个约定,连续三年的大年初一,一口饭都不吃。
父亲说,"我耽误了你很多年"
更多的诗是写我父亲的。
对于我们兄弟,父亲从小就是棍棒式教育。两个哥哥被打是家常便饭,但他很少打我。在他心里,一直感觉对我有亏欠。
我上学时成绩很好,是他做决定让我失学的。我读初二时,身体很弱,病殃殃的。父亲当时在收音机里听到一个武校的招生广告,就想让我去把身体练好,还不耽误上学。
但到了武校,我们发现没有文化课可上。武校一年110元,半年交一次学费。第一年时,家里多多少少还剩一点钱。但到了第二年,父亲借遍了亲戚朋友,也借不出钱了。我读了两年武校,就辍学了。
我从小对父亲都很顺从。头天晚上放学回来,父亲说明天送你去学武,第二天早上,我背着书包就走了,跟平时上学一样。
我上了大巴车,生活轨迹就变了。
以前上学时,和正常小孩一样,有时候也会厌学。突然没学可上了,无聊了,才发现读书是一件好事,我开始越来越喜欢读书。
父亲对我多多少少有愧疚感。那次烧书,冲突最强烈的时候,他也没动手,只是冷着脸不说话,锁着眉头,表情很痛苦。
重新开始写作后,我在文学刊物上发表的第一首诗就是父亲从乡下来看我。
《父子》
那年,我离家时
父亲正蹲在麦地里吸烟
抚摸着麦苗
我喊了一声,爷,我走了
我好像听见父亲嗯了一声
现在我跪着
和父亲当年的高度相当
当年的麦地如今长满银杏树
我伸手抚摸坟地的荒草
模拟着父亲的麦苗
这就是生活
有时学会一个动作
却要耗尽另一个人,一生的等待
我们家一直是这样,男人们聚在一起,话都不多。哪怕是我们都出来打工,他们在老家留守,回家第一天父亲的话会多一些,但两天后,他就又恢复了少言寡语的状态。
父母过世后,我给他们写的诗快两百首了。《父子》这首诗是有一次我回家后离家,父亲很不舍。他不希望我走,但是又不能阻拦我。他喜欢蹲着,就蹲在家门前。家门前有一小片地,种了点蔬菜。我走的时候,父亲假装漫不经心,实际上内心很不平静。父亲非常爱我,但他不善于用别的方式表达父子之间的感情。
等他不在了,我蹲在父亲坟前,回想起这些细节,像锥心一样,对他当时的心境有了切身体会。
《比喻》
年代久远
当年的乱坟岗已被草坪覆盖
一朵不知名的小花
独自开放在众草之上
它摇摆,众草跟着它摇摆
仿佛一个领舞者
我把这个比喻说给父亲
父亲说,不
那是一个孩子
饿死之后
被她妈妈跪着举过头顶
《比喻》这首诗写的是我们老家村口的水沟。那条水沟以前叫乱坟沟,夭折的孩子,都会丢到沟里去。我们小时候,下过雨后,水底有时就会飘上来夭折的孩子。那一次我们回家,沟修的非常漂亮了,路边栽了景观树。但对于父辈来说,这条沟,有深远的记忆。我写这首诗,是想说,我们生活是有希望往上走的。
《想》
眉毛有点像
眼睛有点像
鼻子嘴巴也有点像
都不是十分地像
我仔细地观察着自己
想把父亲
从镜子里喊出来
想让他起身
跟我回家
《想》这首诗,写的是我在洗脸时突然袭来的抑制不住的一种伤感。我站在镜子前愣了,在看自己到底有多么像父亲。其实不怎么像,我没有父亲长的帅。
加入市作协时,父亲知道我又开始写作了。那是一次回家,作协的领导打电话给我,说你回来了咱们聚一聚吧。
父亲听后沉默了,愣了愣,很意外。然后他说了一句话,"我耽误了你很多年"。
这句话,对我冲击非常大。
原来在他心里,也有一块石头。没有一位父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风风光光的。我的生活一度很艰难,也许他在心里想过如果当初让我写作会怎么样。
我没有回父亲这句话,而是假装去拿东西,用别的话题打断了父亲。
我父亲是藏不住话的一个人,我们有什么成绩,他会立刻向亲朋好友炫耀。他为我加入作协感到骄傲时,压在我们父间的一面墙就拆掉了。
我想,两块石头,压在他身上的更重一些。
我用父亲的手机注册了一个微信号,但他还是不会用。父亲去世后,我突然喜欢上给他的微信号发信息。有时候是打字,忙的时候就留语音,看到什么想到什么,或者冒出了什么诗句,都会发给他。
这就像时时刻刻在和父亲聊天。
有时候,想到的诗句是关于父亲的,在对话框里发过去,聊着聊着,就把自己聊哭了。聊完了,心里空的难受,但流了泪,会舒服一些。
回家后,我再登录父亲的微信,看我发的文字,听我发的语音。那时,我好像又变成了一个孩子。
父亲生前,我们父子之间很少交谈。在我有生之年,用这种方式和他说话,表达说不出口的感情,就像把他生前的遗憾补了补。
父亲在的时候,总是担心我过得好不好。写诗就像跟他聊天,告诉他,我现在过得挺好的。
我和妻子之间的那面墙,没有了
我和妻子之间的那面墙也早就没有了。
我一出成绩,她也为我感到高兴。一次,我去领了一个奖,拿了三千块钱的奖金,给她买了一件非常好的大衣,五千块钱,领口都是貂的。她认识到,写作不是消磨人的无效的东西。
我送外卖之初,大女儿很反对。她觉得送外卖太辛苦,希望我不要为了賺几块钱拼命跑。

但当时的环境不好,实体店在经历寒冬。我们做的是百货类的杂货店,从网购发达起来,营业额就持续下降。我去送外卖,也是在不断调整自己适应社会,寻找一些生活的路子。
早几年,供孩子读书是家里最大的开支。外地的孩子在苏州上学很不容易。老大没考上理想的学校,老二学分有问题,考试成绩也不理想,我们只能把她送进一个民办高中读书。我儿子小学六年级时,苏州实行积分制,我们达不到积分要求,我不想几个孩子都这样,花大价钱送进了一个国际学校。
我们小区里的外地孩子,头一年还可以积分入学,第二年就全部进不去了。在这十多二十年,每一个发达城市,几乎都是这样,几何式地飞速增长。
我对孩子的教育,一直是宽松的态度,希望他们快乐地长大。花再大的代价也会供他们读书,我希望他们长大后回想这段往事时,对父母没有任何抱怨和遗憾,这就足够了。
我们一家的开支很节省。除了请客,很少去餐馆吃饭。三个孩子考大学,也没有去饭店庆祝过。我就给他们买了新的电脑,换了新的手机给,买了几套新的衣服。
有一次,我和妻子去海南领诗奖后去机场。我不知道有什么公交车可以通到机场,出租车很贵,我舍不得那个钱。时间还宽松,我和妻子就看着海浪,走了22.6公里,走到了机场。
几个孩子中,大女儿最让人心疼——一个孩子过于懂事,做父母的会非常心疼。知道我去送外卖后,她直接打电话来,哭得泣不成声,不让我送。她给我转钱,一次转两千块,不让我干。她转的钱我都没要,我大女儿的家庭也是普普通通的家庭,要养两个女儿。
我就安慰她,说自己不缺钱,缺钱会找她要的。她打视频过来,我就很开心地把镜头转到路边,拍拍花花草草,坐在那里翘着二郎腿让她看看,告诉她我能劳逸结合地跑外卖,让她放心。
媒体关注我后,我大女儿经常会在网上搜索我的报道,很多消息还是她告诉我的。
儿子也把这件事当成引以为傲的事。我们父子之间遗传了我和我父亲之间的相处模式,我们也很少说话。有时,他会在朋友圈转发我的诗歌,加一句评论,"这是我老爸写的"。
我从来不在他评论区点赞,不在他朋友圈留下我浏览过的痕迹。

每年秋天不冷不热的时候,是送外卖的淡季,是送单最不赚钱的时候。
街面上的骑手很多,一天賺两百块钱非常紧张。我认识很多年的朋友,在我家小店买东西的顾客,还有邻居,都想去跑跑外卖。
有时候,我点开软件看附近的单,12个单,骑手17个,骑手比单量还要多。
《赶时间的人》
从空气里赶出风
从风里赶出刀子
从骨头里赶出火
从火里赶出水
赶时间的人没有四季
只有一站和下一站
世界是一个地名
王庄村也是
每天我都能遇到
一个个飞奔的外卖员
用双脚锤击大地
在这个人间不断地淬火
这首传得很广的诗是在一次送外卖受委屈后写的。顾客订单上的地址是错的,而且连错了三次。那是个老小区,没有电梯,我步行爬楼,爬到六楼再下来,爬了三次,相当于爬了18楼。
我感觉有点委屈。写了一首诗后,心情马上好了,不管经历了什么,有诗歌作为补偿,我觉得都值了。诗里的王庄村是我的故乡,隐含了一点想家的感觉。
《午夜推行人》
如果不是这一抹蓝
在午夜的街道出现
我差点就信了夜晚
非黑即白的谎言
他俯身推车的姿势
多像一棵倔强的树
在风中不屈的样子
瘪了的轮胎和脖颈的热气
让他看上去
也像一份超时的订单
气温还在下降
还在把往日落叶往死里按
落叶归根其实是一种奢望
在落地之前
太多的落叶就远离了树林
午夜街头
一个外卖骑手的出现
让一抹天空
蓝得更加纯粹
《午夜推行》这首诗其实是写我自己的,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观察自己,写了这首诗。那时我夜里送餐,车胎爆了,离家还有十多里路。我一路推着车走回来,天很冷,我就穿了一件外套一件衬衫,走了很久的路。

我喜欢的诗人有很多。比如江苏的胡弦,就是我的标杆。他那首《空楼梯》写的非常妙,算是我读的第一首拍手称妙的诗。余秀华的作品也写的非常美,也是出身草根的张二棍的诗也很写实。
张二棍以前和我们在同一个诗歌论坛里写诗。他的语言非常美,情感细节处理的非常到位。在人们还喜欢诗歌的年代,那个网站,一天最多有一万多个帖子。
我加入了上面提到的那位做诗歌评论的老师的诗社。我们几个特别投契的人建了一个小小的诗群,每个月每个人写两首诗,发在公号上,一起交流。
写作也需要一种共同体。
我还是不满意我写的诗。虽然每天都在写,但一直处于广种薄收的状态,写的很多,满意的很少。诗还是存在QQ空间里,按月为档次,这个月写的就存在用这个月命名的QQ日志里。
诗歌存在于哪里?我觉得诗是一种可遇不可求,也是无时无刻不存在的东西。任何一个场景,哪怕一草一木都包含诗意,只要你在那个瞬间发现了,就是一首诗。我们写作的人,需要锻炼自己捕捉事物的敏感的能力。
我曾经做过一个比喻,如果说我是一种植物,豆角黄瓜之类的植物,诗歌是插在我身边的竹竿。顺着它爬,我的生命就是立体的状态,是向上生长的。
如果生活是一片空地,一无所有,诗歌就是空地上的一场雪,它会改变你存在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