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社会外部的零零散散监督是不够的,只有来自内部权力的专业性监督,才能最大限度防范学术腐败。
完善治理机制建设真正的世界一流大学、一流科研的制度性前提,仅靠经费堆砌不出来世界一流大学,内部治理机制理不顺,只会制造更多腐败。
今年最大的看点之一可以说是学术腐败,从耿同学把一个个 985 院长、长江学者、杰青拉下马,到贾浅浅、蒋方舟抄袭事件,堪比电视连续剧。这只能说明,我们现在的学术腐败,是一个系统性的腐败,目前被曝光的事情,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现象,很多人归因为师德问题、利欲熏心,笔者认为归根到底是大学治理结构严重不合理的问题,学校行政化、权力科层制越来越强化,缺乏内部监督机制,因为学术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社会监督阳光又很难照进来,大学最终变为一个内部人关起门来自娱自乐、藏污纳垢的场所。
现在国家每年又给这么多的科研经费,这种不合理的管理体制,又滋生利益上的种种腐败。相信钱钟书先生如果以当代大学作为观察样本,写一本新《围城》,会更精彩。
学校治理与公司治理、社会治理一样,本来应该有内部的合理分权、相互监督。根据国际通行的大学管理制度,理事会 / 校务委员会负责重大发展决策;教授委员会 / 学术委员会落实 " 教授治学 "、学术独立,制订学术规划,监督不轨行为;大学评议会 / 教职工代表会 / 校友会 / 学生会也具有相关的事务监督权。这样大学内部权力运行才能有序,才能阳光透明。
这些制度,在民国时期是经过充分实践,并且有效的。比如 1917 年蔡元培主政的北京大学颁布《国立北京大学学科教授会组织法》,建立由教授主导的评议会和各科教授会,赋予教授具有教学与学术管理的核心权力。紧接着,清华大学、东南大学等也效仿成立类似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这个原则在很多高校得到了恢复,比如 80 年代华东师大确立 " 民主办学、教授治校 " 原则;上海交通大学规定,由教职员自选系主任,并赋予系主任的完全人事权、教学权;深圳大学则成立教授会,教授会负责教师职称评定,订立教学及学科发展规划,对外代表学校进行学术交流。
党和政府也认可了这个原则,1998 年的《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 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审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二)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三)调查、处理学术纠纷;(四)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五)按照章程审议、决定有关学术发展、学术评价、学术规范的其他事项 "。
2010 年,中央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专门用一章讨论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问题,提出:" 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 ";" 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 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
现在多数大学的章程都按照国家规定,设有 " 教授委员会 " 或 " 学术委员会 " 的条目。但是这些年学校的内部治理越来越行政化,更强调约束、服从,而不是制约和活力,气氛逐渐呆板化。这种情况下,教授治学架构等于空悬,人事、学术资源分配越来越服从于行政体系,腐败就难免蔓延了。
所以,要彻底改变学术腐败,让中国高等教育、科研强大起来,建设真正的世界一流大学、一流科研,必须落实教授治学制度。仅靠社会外部的零零散散监督是不够的,只有来自内部权力的专业性监督,才能最大限度防范学术腐败。仅靠经费堆砌不出来世界一流大学,内部治理机制理不顺,只会制造更多腐败。
最后,本文想说的是。2010 年,北大教授王彬彬揭发清华教授汪晖的博士论文存在抄袭,也形成了一个较大的公共事件,舆论场主要参与者是学术界和有专业素养的媒体,当时一众学术名人呼吁由清华教授独立审查,而不是行政部门做结论,社会的声音主要是对制度向善的理性思考。
而现在贾某、蒋某事件出来后,只剩下底层对特权的怒吼,一次次公共事件成为民间发泄情绪的通道,媒体或自媒体中制度性反思和建言很稀缺了,这种舆论场氛围和质量的劣化,也不能不令人扼腕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