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6 月 26 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北京陶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北京陶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向投资者违规承诺收益,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未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控制与人员管理严重缺失等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北京陶朱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