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6 月 26 日讯 日前,大连商品交易所 ( 简称 " 大商所 " ) 发布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商所拟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业务细则》,对焦炭标准仓单注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大商所表示,为贴近现货贸易流转情况,进一步便利产业客户参与交割,大商所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业务细则》,对焦炭品种的标准仓单注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由 " 每年的 3 月份最后 1 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 调整为 " 每个交割月份最后 1 个交易日之前 ( 含当日 ) 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修改内容拟在规则发布后的新挂牌合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