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项违规涉及 4.37 亿元研发大楼购置事项。2025 年 3 月 14 日,乐鑫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明确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研发大楼用于扩充研发场地,含税转让总价款不低于 4.37 亿元,相关交易达到信息披露标隹。
然而,乐鑫科技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提及购置研发大楼事项,但未按照规定格式予以披露,导致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直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才按规定格式披露,按规定格式披露该事项,延迟披露时间超过一个半月。
据悉,乐鑫科技此次购置的房产位于上海市浦东御北路 235 弄 3 号 3 幢,房屋建筑面积约 1.30 万平方米,购房资金来源为部分再融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第二项违规涉及取得明栈信息控制权事项。 2024 年 4 月,乐鑫科技与交易对手方签订明栈信息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在《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取得明栈信息控制权事项。
随后的 2024 年 10 月,该公司编制的明栈信息财务报表显示,最终确定的 2023 年净利润为 1365.95 万元,相关交易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按照规定格式予以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乐鑫科技此前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曾表示 " 本次收购未达到披露标准 ",与本次监管认定存在明显出入。公开资料显示,乐鑫科技持有明栈信息约 57% 的股权与表决权,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已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乐鑫科技是国内领先的物联网 WiFi MCU 芯片设计厂商,主打 ESP 系列芯片,在全球 WiFi MCU 市场占据重要份额。公司 2019 年 7 月登陆科创板,是科创板首批上市企业之一。
此次监管警示是乐鑫科技上市以来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就在今年 4 月,公司曾发布公告称 2026 年 3 月 26 日、2026 年 4 月 3 日。中信证券作为正在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自乐鑫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保荐人中信证券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乐鑫科技己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同日(6 月 18 日)晚间,乐鑫科技公告表示,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未按规定披露购买房产(总价款不低于 4.37 亿元)及取得明栈信息控制权的重大事项,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
乐鑫科技在公告中称,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后续公司将切实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的各项工作。
截至 6 月 18 日收盘,乐鑫科技报收于 127.96 元 / 股,总市值 299.92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