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见明确:到 2028 年,氢能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制储输用 " 供应链和产业体系更加完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氢能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多元化应用场景持续拓展。到 2030 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氢能供给及应用体系初步形成,绿氢成为供氢增量主体,氢气成本明显下降,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氢能规模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在提升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方面,充分发挥 " 揭榜挂帅 " 等机制作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前沿技术研发和落地转化;支持氢能领域省级创新载体、氢能装备中试平台等各类支撑平台建设;支持各地发挥装备制造业优势,加快培育一批细分领域 " 专精特新 " 企业,持续提升氢能全链条装备制造水平。
在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持如东、启东、海门、开发区等地结合资源情况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提纯项目,构建氢能供应保障体系;结合产业发展、应用场景需要,统筹布局加氢基础设施,优先开展高速公路、港口物流、工业园区等区域的加氢设施建设;参照天然气加气站模式,研究制定加氢站管理办法,为加氢站建设创造便利条件。

在优化氢能产业发展环境方面,抢抓氢能区域试点、氢能城市群试点、长江口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协同区等政策机遇,深化区域协作,构建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各类金融工具、政府资金作用,持续加强对氢能产业扶持力度,保障氢能重大项目用地;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强创新人才引育,加大组织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