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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 56分钟前

樊同学不应该这样被指名道姓

一份严正声明,本该是厘清事实、终止谣言的维权文书,却成了新一轮传播的 " 扩音器 "。5 月 20 日,国家电投集团中央研究院针对 " 樊某某与院领导有亲属关系 " 的网络传言发布声明,严肃辟谣、保留追责权利。从维护自身声誉的角度看,这样的反应并无不妥。然而,当这份声明将一名年轻在校学生的全名赫然在目地公之于众时,人们不禁要问:一个刚因不诚信行为受到处分的年轻人,应不应该这样被指名道姓地置于聚光灯下?

樊同学的错误行为已经查明,其在竞赛奖金分配中伪造收款记录、瞒骗金额,高校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转专业资格。错就是错,依规处理,理所当然。校方公告及媒体报道中,没有披露其全名。但新的辟谣声明带来了问题:当犯错者已经承受了应有惩戒,是否有必要将其全名再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甚至,一些地方的官方媒体在转发时毫无顾忌,直接将 " 樊某某 " 的全名做上标题——这究竟是澄清事实,还是流量的收割?

我们常说,现代文明的标尺,不仅体现在对弱者的同情,更体现在对犯错者权利的尊重。法治观念的核心,恰恰在于 " 罪刑相当 " 与 " 程序正义 " ——即便是一名犯罪嫌疑人,其隐私权、名誉权依然受到法律保护,更何况一名尚有漫长人生道路的在校学生。此前,相关高校在 " 情况通报 " 中隐去其全名,遵循就事论事的边界和 " 保护原则 ",这正是现代教育理念与法治精神的体现——惩戒的目的不是毁灭,而是教育与挽救。

然而,一家应该具备一些法治观念的机构,却在辟谣中打破了平衡、失去了准星。声明要切割的是 " 领导亲属 " 的谣言,极力澄清的是院领导 " 樊胜 " 与 " 樊某某 " 无亲属关系。按理说,只要说明 " 我院某领导与某校涉事学生无亲属关系 " 即可,公众完全能够理解。但声明偏偏要指名道姓,将学生的全名与院领导的名字并列。这客观上造成了一种 " 捆绑效应 ":那些原本不知道学生姓名的人,因为这份声明记住了;一种也应该得到保护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

这种 " 急吼吼撇清关系 " 的辟谣,少了些对一个大过之后年轻人的基本善意。而那些急匆匆全文转发声明、甚至刻意将 " 樊某某 " 放入标题的媒体,则是在流量与伦理之间,分明选择了前者。

当下网络公共讨论空间的一些地方,须警惕一种 " 墙倒众人推 " 的戾气。一旦某人犯了错,似乎任何人都可以对他无限开火,并且无需担心什么风险,因为 " 反正已经塌房 "。这种倾向看似解气过瘾,实则背离了法治精神。我们当然支持被 " 恶意关联 " 伤害的无辜者坚决维护自身权益,但反对谣言的方式,不应该是让另一方当事人的名誉进一步贬损。

请给一个犯错的年轻人留下改正的空间,而不是为了撇清关系就罔顾公民权利将其推出去示众。这不仅是对一个学生的保护,更是我们这个社会应有的文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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