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5 月 21 日,杭州上城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望海潮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二,因涉及江苏银行杭州分行诉杭州盛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一)等借款合同纠纷案,被诉请在最高本金额 1 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 2025 年 7 月 23 日,被告一尚有借款本金 1.899 亿元及利息未清偿。
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处于民事一审阶段,望海潮根据已出具的决策文件,提出抗辩,明确担保金额为借款本金的 20% 为 3800 万元。上述案件受理于 2025 年 8 月,公司的潜在损失占 2024 年合并口径净利润比重不足 10%,公司 2025 年合并口径净利润 5.31 亿元,该诉讼潜在损失可能超过 2025 年净利润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