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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 27分钟前

司法部:不能简单以“有码、无码”为由拒绝或拖延执法检查

中国网财经 5 月 21 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 10 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回答记者提问 ( 中国网 郑亮 摄 )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最近社会各界对 " 扫码入企 " 关注度比较高,请问该措施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中发挥了哪些作用?如果执法人员没有出示执法码,企业能否拒绝检查?" 扫码入企 " 措施是否会增加基层执法人员的负担?谢谢。

刘波: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推行 " 扫码入企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党中央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的一个务实举措,也是一项长效机制。全国已经有 26 个省份在全省范围内推行 " 扫码入企 ",同时其他省份也在部分地市开展了这项工作,可以说打下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司法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总结各地这些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聚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 " 扫码入企 " 工作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对 " 扫码入企 " 的基本要素和基本环节进行了规范。比如,《通知》针对各地赋码方式不统一的问题,明确要求加快整合赋码渠道,形成统一的执法码,避免因为各地做法不一致而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再比如,为了避免执行上过于机械 " 一刀切 ",影响执法工作,《通知》明确要求,紧急情况需要当场实施检查的,例如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这些领域,需要立即检查的,或者出现了突发事件、接到了投诉举报,需要立即处置的,直接实施检查。

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依法实施检查是营商环境的重要保证。配合好行政执法检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企业对检查有异议可以反映,但不能简单以 " 有码、无码 " 为由,拒绝或拖延依法开展的行政检查,必须要确保严格执法、监管到位,这一点是我们开展专项行动始终坚持和恪守的法治原则。绝不能因为流程问题影响正常执法,当然也不能以此为借口不履行法定职责、甚至放松监管。

我们也了解到," 扫码入企 " 给企业和基层执法工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比如,执法人员不用再手工制作检查文书和报表,避免了 " 打卡式检查 "" 拍照式留痕 " 等困扰。" 扫码入企 " 本质上是用技术手段让现行法律规定在实践中更好地实现,不是创设新的法律规则,不仅不会增加负担,反而有助于提升执法质效。

目前,各地各部门还在积极进行探索和优化,比如黑龙江省黑河市,市场监管联合公安、农业等部门,在春耕农资专项检查中,把 " 扫码入企 " 和联合检查结合起来。再比如,刚才胡副部长也提到了,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把 " 扫码入企 " 列入今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 34 项工作要点当中。这次印发的《通知》在对 " 扫码入企 " 作出规范的同时,也为进一步探索创新留下了空间。各地各部门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以及执法工作的特点,进行进一步优化,推动这项措施更好发挥作用,真正落地见效。

我们说,数字赋能行政执法是发展方向和必然趋势,也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扫码入企 " 技术上虽然不复杂,但是一个小小的二维码,带来的却是政府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的巨大进步。可以说,是 " 以一码之微,提执法之效,护企业之安 "!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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