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 AI 快讯,3 月 20 日,ST 东时公告称,公司及闫文辉、王红玉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公司 2022 年未对子公司重庆东方时尚土地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少计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导致 2022 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分别虚增利润 940.29 万元和 1893.1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30.97% 和 82.33%。北京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 180 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徐雄、总经理闫文辉、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红玉分别处以 100 万元、80 万元、80 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