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2 月 26 日,《湖南省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该措施涉及五方面共计 19 条,其中提到,细化民间资本参与要求。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民间资本参股和有序退出的机制。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深化存量资产盘活工作。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可按规定享受土地、财政、金融、价格等支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资产证券化、改扩建等方式盘活自身资产,对产权清晰但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协助补办有关手续。建立民间投资基础设施 REITs 项目储备库,按程序对通过国家审核的项目给予 200 万元前期工作费用补助资金。
支持参与低空经济与北斗规模应用。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通用机场建设、无人机及垂直起降飞行器运营等环节。加大金芙蓉基金对北斗产业支持力度,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打造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领域北斗规模应用场景。
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共享。聚焦装备制造、原材料、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和 13 条重点产业链,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高水平中试平台和概念验证中心。落实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支持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民营企业开放,鼓励民营企业购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省共享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可参照享受财政奖补政策。
加大政策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 " 两重 " 建设、" 两新 " 工作对民营企业的支持。统筹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加大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对获得政策性资金支持的民间投资项目,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资金拨付跟踪落实机制,确保投资计划当年全额拨付使用到位(跨年度安排的原则上最晚不超过 6 个月)。对采取政府投资资本金注入的民间资本参与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一定时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收益分配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充分发挥金融工具作用。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重点支持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补充项目资本金缺口。建好创业投资项目对接平台,积极向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机构等推荐尚有资金缺口的民间投资项目,推动以投贷联动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强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依托 " 湘信贷 " 平台,设立民间投资项目融资专区,用好国家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中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等支持政策。强化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结果运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稳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规模。推动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使用债券、股权等金融工具拓宽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