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2 月 6 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剑指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罚单显示,江苏高淳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其警告、通报批评、罚款 189.9 万元。
此外,江苏高淳农商行运营管理部的侯某萍,被处以 2 万元罚款;信贷管理部的刘某,被处以 5 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