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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财经 9分钟前

金健米业被责令改正,涉贸易业务造假

蓝鲸新闻 2 月 4 日讯,近日,湖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臻、陈伟、吴飞、马先明。

决定书显示,2020 年至 2022 年,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子公司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4 笔贸易业务全部为空转循环贸易,无实物流转且缺乏商业实质,收入不应确认。2020 年,金健营口公司与黑龙江省讷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鹏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4 笔贸易业务实际为代客户竞拍国家临储粮或储备粮业务,相关风险均由客户承担,不应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以上两个事项共导致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 22,761.39 万元、26,556.59 万元、9,295.60 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3.98%、3.96%、1.45%;虚增营业成本分别为 22,750.95 万元、26,525.56 万元、9,288.44 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3.99%、3.95%、1.43%;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 10.43 万元、31.04 万元、7.16 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 0.31%、-1.19%、-0.16%。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全臻、时任总裁、代董事长陈伟、时任副总裁(分管贸易业务)吴飞、时任财务总监马先明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全臻、时任总裁、代董事长陈伟、时任副总裁(分管贸易业务)吴飞、时任财务总监马先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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