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平台在 10 月 1 日开始要主动的报送电商信息,但同时平台还要随时配合税务检查报送平台上电商的信息,这些信息并没有时间限制。这是因为对纳税人的检查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征管法》(以下简称:" 征管法 ")和配套的文件,征管法一直有效,在当前公开征求意见的征管法修订稿中,还强化了平台类企业配合税局征管检查的条款。
但是仍有电商在动脑筋,因为《电子商务法》里只是规定了平台交易信息保存 3 年,那么是不是过了 3 年税局就查不到我们的信息了呢?
仍有许多电商还存在侥幸心理,其实他们的想法不能说错,税款应收尽收,颗粒归仓是目标,但是古今中外,因为税局不可能面面俱到的管理庞大的市场主体,以及巨大利益的驱使,没有一个国家敢说它所有的纳税人都是规规矩矩纳税的。
但随着法制的完善和征管手段的加强,偷税的侥幸空间正不断缩小," 违法必被查、查必被严惩 " 的态势已逐步形成。作为平台上的电商来说,考虑如何合规才是最切合实际的。即使是现在开始合规也比还在想着如何继续偷税好。
当然偷税未来也许还会存在,就像赌博被打击了千百年,但仍然没法禁止一样。因为总会有人为了高额的利益铤而走险,总会有人认为自己就是幸运的那一个。所以,偷税应该只要被查到就可能倾家荡产,落得和赌徒一样的下场。这时候,偷税者是没有立场抱怨法制严苛的,因为路是自己选的——在为了高收益选择偷税这条路的同时,就注定伴随着高风险。对偷税者的打击,就是对合法经营者的保护。如果继续放任偷税行为,合法经营者该置于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