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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处罚资格受限,中信、国投与 6 位保代“涉险闯关”遭罚

财联社 5 月 18 日讯(记者 陈俊兰)近日,因在上交所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申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中信证券、国投证券及 6 名保代一同被上交所采取监管警示措施。

从罚单表述来看中信证券与国投证券的违规点极为相似。中信证券与国投证券触及的违规条款达到三条,分别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中的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聚焦监管措施内容,中信证券和国投证券的违规事项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未及时报告相关情况。中信证券、国投证券最近一年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 年)规定的 " 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 的情形,不得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但两家券商均未及时向上交所报告这一情况。

二是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两家券商在上交所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申请过程中,均出具了相关项目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因此上交所分别对中信证券及公司 4 名保代(李宁、吴鹏、黄艺彬、李婉璐)、对国投证券及 2 名保代(郑扬、陈实)予以监管警示。同时要求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向上交所书面整改报告。

两家券商一年内均存在投行业务违规情形

记者了解到,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是为了提高审核效率,对符合一定标准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有条件地减少审核环节。但如果相关主体在最近一年内因同类业务(如首发上市业务、再融资业务等)存在违规,受到监管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则不允许这类主体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能确保审核过程更加审慎,防止风险扩散,保护投资者利益。

聚焦本次罚单提及的内容,记者注意到,若以此次收到罚单的时间节点往前追溯一年,两家券商均曾因投行业务受到过监管处罚。

2024 年 11 月 8 日,根据深交所披露的监管函,中信证券在担任皓吉达 IPO 项目保荐人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对皓吉达实控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二是未督促皓吉达准确、完整披露控股股东的重大股权转让情况。故中信证券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2024 年 9 月 13 日,深交所披露的罚单显示,国投证券在担任奥德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项目的保荐人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对发行人报告期内部分资金拆借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二是未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缺陷、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三是未对发行人会计处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予以充分关注。故国投证券及保代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两家券商被罚均涉及 IPO 撤否项目,这再次印证了监管部门 " 申报即担责 " 的执法原则。从近期投行处罚案例来看,即便项目撤回或否决,事后追责已成监管常态。

今年来投行罚单超 36 张

就在两家券商被罚的不久前,广东证券期货协会发布 2025 年一季度证券公司及其员工处罚情况汇总分析报告。据公开市场不完全统计,截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在其官网发布的文书落款日期为依据,2025 年第一季度涉及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共 80 件,环比减少 72 件,同比减少 13 件。

如果按处罚涉及业务类型划分,涉及投行业务的 36 件;涉及经纪业务的 24 件;涉及产品销售业务的 8 件;涉及投资咨询业务的 6 件;涉及融资融券、资产管理、基金托管和衍生品业务的各 2 件;涉及资产证券化和财务顾问业务的各 1 件。另外,涉及适当性管理问题的 13 件;涉及廉洁从业问题的 6 件;涉及从业人员管理问题的 5 件;涉及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的 4 件。可以看出,投行罚单依然是居多的情况。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券商投行罚单的核心问题大多源于 " 重速度轻质量 ",在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背景下,唯有建立全流程合规体系,才能有效规避风险。未来,投行业务的竞争不仅是承销能力的比拼,更是合规内控水平的较量。

而在此次罚单中,上交所也提到中介机构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保荐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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