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 " 临高政法 " 消息,7 月 2 日,临高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成涉嫌受贿、行贿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4 年至 2018 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成为在工程承揽中谋取利益,请托任调楼镇原党委书记、县农业农村局原局长的符某瀚(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提供帮助。在成功承揽工程项目后,王某成为感谢符某瀚,先后 5 次向其赠送现金共计 67 万元,并贿送一辆价值 43 万元的越野轿车。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成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用并共同收受请托人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及辩论。被告人王某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公开信息显示,符某瀚即为符巍瀚。符巍瀚曾任调楼镇党委书记、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等职。
今年 5 月 28 日上午,符巍瀚受审。公诉机关指控,2012 年至 2020 年,符巍瀚利用担任调楼镇党委书记,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渔船业务办理、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收受或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 234.3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