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种 " 非常之举 ",主流的声音是肯定的甚至赞扬的。大部分人认为,这是极端情况下的 " 紧急避险 ",无可非议。也有少数人认为,小伙子行动过激,涉嫌故意损毁公共财物,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一开始,讨论还在正常的范围与尺度之内。但当事人被警方带走的消息让这一事件的关注度急速升温,不少人基于日常生活的经验,担忧这位 " 孤勇者 " 会受到 " 不公正的待遇 "。
庆幸的是,警方仅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未采取更 " 强力 " 的措施。但仍有一部分网友 " 意难平 ":何错之有?凭什么批评教育,不应该表扬吗?
这种强烈而普遍的情绪反应,一方面,是为破窗的旅客鸣不平,另一方面,则是公众对相关部门应急反应能力的不满。
不妨先还原现场,事故发生在高温肆虐的夏夜,在没有空调的密闭空间中长达三个小时,备用通风未有启动,乘客的衣服已湿透,有的人甚至光了膀子,多人描述 " 有强烈的窒息感 "。而乘务员的主要应对措施是一遍遍地 " 等待通知 " 和给老人、孩子发放矿泉水。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明白,此时车厢的通风才是 " 刚需 "!
大多数乘客选择了第一种方式,但心里已经在积攒愤怒。只有一位旅客拿起了安全锤。那一刻,他在 " 救自己 ",也在 " 救别人 "。在始终未获得明确反馈和有效救援的情景下,这种 " 自救 " 是一个正常人在特殊情况下的正常反应,尽管是 " 个别行为 "。因此,即使不表扬,也不应该被苛责。
需要反思的,是公共服务部门和机构面对突发情况时的应急机制与处置能力。大家见惯了各种导演好的 " 花架子 " 应急预案,演练都很完美,但现实往往一个小问题就会打脸。评价应急机制的好赖,关键的一条标准就是,出事时真能用、真敢用、真管用。如果 " 遵守流程、规章、制度 " 一旦被异化为 " 逃避责任 " 的护身符,再完善的预案也形同虚设。
刚刚过去的六月是第 24 个全国 " 安全生产月 ",今年的主题是 "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但真正会应急的,绝不是让乘客在 " 高温蒸笼 " 中熬 3 个小时!
3 亿 " 夕阳人群 " 催生 " 朝阳产业 ",为何走得举步维艰?
监 制丨李绍飞
编 辑丨陈艳欣
审 校丨孟夏
来 源丨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