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3 日,瑞士洛桑市一名男子因驾车超速被判处最高 9 万瑞士法郎(约合 11.2 万美元)的罚款,引发广泛关注。据报道,该男子去年 8 月被自动雷达抓拍到时速 77 公里驶过限速 50 公里的街道。沃州法院裁定,他须立即支付 1 万瑞郎,其余 8 万瑞郎则根据未来三年表现决定。检方指出,这名男子并非初犯,八年前也因超速缴纳过 1 万瑞郎罚金。但他有能力负担这笔 " 天价罚单 "。瑞士媒体披露,他是法国籍,曾被列入瑞士 " 最富 300 人 " 榜单,身家数亿美元。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热议,不仅因为罚款金额惊人,更因为它体现了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 " 按财定罚 "。
轻罪也能重罚
" 按财定罚 ",顾名思义,是根据违法者的经济状况来决定罚金额度的一种法律设计。其核心理念是:同样的违法行为,对于富裕人士和普通劳动者而言,经济震慑力应当相对对等。否则,一张几百欧元的罚单,可能足以让普通司机心有余悸,却对亿万富豪来说无异于 " 停车费 "。
这种制度通常采用 " 日额罚金 " 计算方法,总罚款为日额罚金乘以天数,其中日额罚金依据违法者每日可支配收入确定,罪责越重,罚款天数也越多。
瑞士在 2007 年通过全民公投修订法律,赋予各地法官依据违法者收入、资产、家庭负担等情况来计算罚金的权力。这一制度主要应用于交通领域的轻罪,例如超速、酒驾等。2010 年,圣加仑州一位法拉利车主就曾因超速收到约合 29 万美元的罚单,当时轰动一时。
瑞士并非孤例。早在 20 世纪 70 年代,北欧国家便开始尝试类似制度。芬兰堪称这一制度的代表。2023 年,奥兰群岛富商安德斯 · 维克勒夫因超速被罚 12.1 万欧元。他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苦笑道:" 我真的很后悔这件事。" 他还希望罚款能有实际用途:" 我听说芬兰政府想在医疗保健方面节省 15 亿欧元,所以我希望我的钱能填补这方面的缺口。"
类似案例几乎每隔几年都会登上国际新闻—— 2015 年,芬兰商人雷玛 · 库伊斯拉因超速被罚 5.4 万欧元;2002 年诺基亚前高管安西 · 万约基骑摩托车超速,被罚 11.6 万欧元。
在德国," 按财定罚 " 也被普遍应用。一名企业家因酒后驾驶电动滑板车原被罚 30 天,每日 50 欧元,总计 1500 欧元。但在上诉后,汉堡地方法院根据其资产和收入重新核算,将其日额罚金提高到 2670 欧元,总额飙升至 8 万欧元。德国法律规定日额罚金通常取决于个人月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并由法官酌情调整,因而在中产和富豪之间差距极大。
公平还是偏颇
按经济能力设定罚款的制度在国际上并非没有争议。芝加哥大学《法律评论》刊登的论文指出,人的罪责本身与其收入无关,因此直接以收入来决定罚款金额,可能会将惩罚的严厉程度与罪行本身脱钩。一些批评者认为,这种做法过度强调违法者的经济状况,而忽略了其他衡量惩罚是否适当的因素。
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制度的设计初衷与现实效果之间也存在差距,尤其对低收入群体而言,这种公平理念可能并不总能顺利落地。
与北欧类似,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罚金制度也强调 " 按能力支付 "。司法部规定,罚款既要体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同时也必须考虑违法者的经济状况,以避免对低收入群体造成过度打击,但现实中许多经济拮据者仍然陷入困境。罚款和费用司法中心的调查显示,许多受访者不得不在缴纳罚款和维持基本生活开支之间做出艰难抉择。一位受访者坦言:" 我甚至不知道明天有没有钱买食物,但法院仍然要求我立刻缴清罚金。"
支持者则认为,这种制度正是法律公平性的体现。鹿特丹大学伊拉斯姆斯法学院教授埃琳娜 · 坎托洛维奇 - 雷兹尼琴科指出,欧洲大陆各国在执行 " 按财定罚 " 时存在差异,法院拥有较大自由度,但整体原则是基于公平。她说:" 从我的角度来看,‘按财罚款’更加公平,因为处罚力度与违规者承受经济损失的能力成正比。"
从理论上看,基于收入的罚款也有助于确保惩罚的实际效果。美国新泽西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副州检察官亚历克 · 席伦贝克表示,真正的公平应考虑支付能力,使惩罚对富裕违法者同样产生约束力。这样的制度不仅能增强对高收入违法者的威慑力,也可以减少低收入者因无法支付罚款而陷入的司法债务负担。在美国,由于普遍采取 " 一刀切 " 的罚款制度,法院常对无法支付罚款者采取逮捕、诉讼或监禁措施,因此哪怕是轻微违法行为也可能严重影响低收入者的生活。
无论争议如何,可以确定的是,在越来越多的欧洲国家," 罚单金额和钱包厚度挂钩 " 已成为现实,也将在未来继续影响着驾驶者的每一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