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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四川成都的黄女士及亲属将八旬母亲送到一养老院养老,却在黄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母亲被多年未来往、与前夫生的大女儿姜女士,私自带出养老院,并用伪造的其母亲假身份证换取真证,盗取老人银行账户 20 万元,引发社会关注。
关于这一热点案件,又有了最新进展情况。
《正在新闻》在 8 月 18 日联系上老人大女儿姜女士,姜女士表示,老人小女儿黄女士所提出的民事诉讼是无稽之谈,其母亲智力正常,精神状况良好,能与他人正常交流,对于母亲给予自己的财物有认知能力与自由,不是原告黄女士所言。
在刑事判决后,已经将母亲的 20 万元归还,这都是判决书上可以看到的;对于其他资金情况,姜女士并不愿意多做交流,并表示相信法律的公正性。
女儿伪造八旬母亲身份证窃取存款
黄女士是四川成都人,目前定居重庆,今年 53 岁。2025 年 8 月 13 日,她向《正在新闻》讲述了送 84 岁母亲送到成都宏明怡倍康养老服务中心后的遭遇。
" 母亲患有阿尔兹海默症及器质性精神疾病,目前识别子女都非常困难。" 黄女士说,2024 年上半年,母亲曾接受了一段时间的精神类疾病治疗,从医院接出母亲后,黄女士和两个姐姐均感觉照顾母亲,力不从心,家庭成员商议后,决定将母亲安置到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的成都宏明怡倍康养老服务中心。
黄女士在沟通中,特别强调,当时自己和该养老院签有协议,约定任何人与老人接触必须通知自己,并且未经自己同意不得将老人带离养老院," 这是写下书面承诺的。"
黄女士介绍,母亲在与父亲组成家庭前曾结过一次婚,并育有一女,如今已年过六十了,但母亲一直和前夫及之前的女儿没有来往。去年母亲生病时,大女儿姜女士不知如何得到消息,开始在母亲身边出现。
然而,2024 年的中秋节,黄女士从重庆返回成都养老院陪母亲过节,得知姜女士于 9 月 11 日曾进入养老院见过老人,并用假身份证换走了老人的真证。
发现这一情况后,黄女士随即报警,警方调查后,查明确系姜女士伪造了一张母亲的假身份证,并换走了母亲的真身份证。当时,警方将假身份证没收,真证归还老人。
黄女士再次询问该养老院院长杨某,老人此前是否被他人带出过养老院,杨某称老人绝对没有被带出过。9 月 25 日,该养老院联系黄女士称经评估认为其母亲不适合住在养老院,黄女士就将母亲接了出来。
9 月 29 日,老人表示自己存款到期了,想让其带她到银行转存,这才发现了问题。
女儿认罪、退赃被免除刑事处罚
黄女士表示,母亲日常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认识,但对存款很敏感,母亲有养老金,父亲去世后,家中一套房子也出售了,房款都存在母亲的账户里,分两张 20 万元的存单,合计 40 万元。然而在办理手续时才发现,两张存单已被取空。
2024 年 9 月,姜女士退还被害人 15 万元,并向公安机关退缴涉案款项 51800 元。
检方认为,姜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姜女士最终被免于刑事处罚。
20 万外还有 20 万?官司即将开庭
2025 年 8 月 13 日,黄女士告诉《正在新闻》,虽然刑事判决书在今年 3 月 26 日已下发,但截至目前,姜女士盗取的母亲的财物,还有 20 万元的缺口尚未归还,于是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姜女士立即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 20 万元整。
《正在新闻》辗转联系上老人大女儿姜女士,姜女士表示,自己今年 65 岁了,没有经济能力,其孙女智力低下,需要人照顾,祖孙三人生活困难。
母亲得知这一情况后,愿意将个人财产进行分配。
《正在新闻》询问落实,是否从母亲那获得 20 万元存款,对方没有直接回复,表示一切听从法院判决,不想继续因为这件事情影响自己的生活。
本案将于 8 月 19 日民事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