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明天就要正式实施了。
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之前,党中央和国务院接连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但都属于政策而非法律的范畴,到了下面执行层面,时不时被打了各种折扣。这部专门性法律的出台实施,用官方的表述,对于稳定预期、振奋信心、凝聚力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作为一个举步维艰但一直在苦苦坚持的小微民营企业,我们一次次在各种困境中艰难挣扎咬牙坚持,又一次次在各种政策举措出台时重振信心,却又在一次又一次上有政策下有折扣甚至是霸凌的时候无奈叹息。
现在,民营企业千呼万唤翘首以盼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终于出台了,我们再一次满怀希望 ……
二
希望不再受资金问题的困扰
虽然我们只是个数十人规模的小微民营企业,从媒体人转型而来的股东们也不能说是成功的生意人,但我们一直秉承着媒体人的情怀,再难,也不逃避该担负的社会责任,再难,也从未拖欠员工一分钱的工资和社保。
本月十五日,发完工资之后,我们的账户上,就只有两万元了。
不是我们经营不善,这么多年,我们用专业和专注服务了众多客户,好歹积累了一点口碑,业务甚至走出了陕西,在山西、甘肃、青海、新疆等地都有拓展。但是,活不好干,钱更难要。
有关被拖欠的问题随后再说,这里,就说欠款问题带来的融资难。
因为屡被欠款,回款困难,我们的流水就时有时无,再加上没有哪个国企或政府机构会为我们这种小企业提供担保,这就让我们贷款也难融资也难。每到资金紧急时刻,我们要么股东集资,要么只能以私人名义从银行贷款。
长此以往,终究不是办法,都是曾经的打工人,终有熬不下去的那一天。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三章《投资融资促进》从第十六条到第二十六条总共十一条,全部是为民营经济投融资设立的,其中的第二十条到第二十六条,都与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有关。
三
希望不再被各种拖欠
不妨猜想一下,作为一家年营业额四五百万、理论利润率(正常回款情况下)也就百分之十几的小企业,现在外面有多少应收账款被拖欠着?
答案是六七百万!
不妨再大胆地猜想一下,拖欠我们应付账款的,最长拖欠了多久?
答案是五年前!
这谁扛得住啊?!
干活的时候,甲方是大爷;活干完了不付钱,甲方依然是大爷!
讨账的时候,各种理由各种推诿;向职能部门反映,各种无可奈何。
《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章《权益保护》第六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预防和清理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强化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加强对拖欠账款处置工作的统筹指导。
这么多年,政府部门没帮我们要回一分钱的欠款,反倒是个别单位,成了欠债钉子户。
四
希望不再被各种无厘头的打折所霸凌
收不回来的欠款,人家有各种让你抓狂的理由,没钱,都可以说得那么理直气壮。
部分收回来的钱,也是受尽了霸凌和屈辱。
我们曾得到过一个大教训,叫做 " 从 270 万到 213 万 "。
去年有个国企的重要项目启动时,甲方在方案策划方面两眼一抹黑,找到我们时,当时话说的那叫一个好听,说你们好好干,只要项目做好了谁都不会亏。
到干起活来时,虽然我们还没拿到一分钱,全额垫资,但依然加班加点毫无怨言。
当时,根据项目预算,双方签订了 270 万元的合同。
然而,活干完了,要结算了,说是不值 270 万,合同不算数了,要重新审计重新估价。
真是一点吃相都不顾啊!好比某人正饿得前心贴后背,敲着筷子让赶快上菜,我们递上了精心准备的菜单,都是明码标价的,你看了菜单菜价毫无异议,就说 " 赶快上菜 "。然后,吃饱喝足了,该买单了,一抹嘴巴一拍肚皮,却突然冒出一句 " 菜价太高 "" 超出自己的认知 ",以各种手段强迫打折。
最后,这个项目确实成功了,而我们整个团队,持续几个月夜以继日地加班加点的付出,只换回来 213 万元结款。当初签订的 270 万元的合同,成了一张废纸。
同时,甲方、监理、审计,层层盘剥、雁过拔毛。轮到我们,几个月的辛苦,赔了个一塌糊涂。
同样是《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章《权益保护》中,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不得以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拖延支付民营经济组织账款;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现在,已经有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了,就不知道玩惯了这种伎俩的某些甲方,是遵纪守法呢,还是置若罔闻呢?
五
和我们同样境遇的小微民营企业,绝对不在少数。
我们,只不过是最普通的一个而已。
朋友的一个企业是做工程的,融资贷款更难。外面的欠款近千万,公司却经常性地面临着资金链的短缺,他只好一次次地用自己的积蓄填窟窿,自己的积蓄用完了,又只能各种私人借款贷款。
和我们同一栋写字楼同一层的,总共有 8 个门头,自从我们 7 年前入驻以来,那 7 家门头,已经走马灯地换了一波又一波的公司名称,少则一两家,多则四五家,能坚持三年以上的,都是凤毛麟角。
我们,也不过是韧性强一点,一不小心,就成了这层楼的 " 钉子户 "。
每遇到同层楼的邻居低价处理办公用品或打包搬家,我们都不免心生戚戚然。
谁知道我们还能坚持多久?
谁知道,新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能不能挽救我们这样的小微民营企业于水火?
真的不是我们不努力啊!
来源 / 今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