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 5 月 15 日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电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简称 " 上海电银信息 " ) 因存在多项严重违规行为,遭受严厉处罚,被没收违法所得 31322.34 元,并遭罚款 571 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上海电银信息此次涉及的违规行为多达四项,具体包括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以及违反备案管理规定。时任总经理严某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及 35 万元个人罚款。
针对此次处罚的具体细节及后续的整改措施,中国网财经记者邮件联系上海电银信息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官方回应。
在博通咨询资深分析师王蓬博看来,罚款规模如此之大,远超违规所得,主要原因在于其违规性质较为严重。
记者注意到,央行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中,对支付机构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出了细致且明确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包括罚款以及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
此次处罚中," 违反备案管理规定 " 首次作为处罚事由出现。王蓬博指出,违规原因里第一次出现了违法备案管理规定,间接说明央行的检查更加细化,对支付公司运营的全流程都在进行监管。
根据 2023 年 5 月开始实施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在发生股权变更、高管调整、系统升级等 14 类重大事项时,必须在事项发生后 2 小时内向监管部门报告。
此外,此次罚单中,双罚制仍然存在,王蓬博表示,这种对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实施 " 双罚 " 的方式,更全面地落实了责任追究,有助于增强支付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