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8 月 25 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用好民营企业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融资,力争浙江民营企业债券发行量保持全国前列。进一步发挥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依托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细化落实普惠信贷工作要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服务民营企业年度目标,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合理增长。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依规推动提高无还本续贷规模。用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 " 绿色通道 " 政策,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省发展改革委、浙江证监局分别牵头做好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基础设施和商业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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