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召回编号 S2026M0101V:自 2026 年 8 月 22 日起,召回 2023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小鹏 G6 汽车,共计 134588 辆;2024 年 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小鹏 P7+ 汽车,共计 94688 辆;2023 年 8 月 8 日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小鹏 X9 汽车,共计 35566 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车内应急机械拉手与内饰颜色接近,不易识别和操作。当发生严重碰撞导致整车低压系统失效等极端情形时,可能影响驾乘人员快速开启车门逃生,存在安全隐患。
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车内应急机械拉手位置加贴警示标识,以降低安全隐患。
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以手机 APP 推送,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召回事宜。用户可登录小鹏汽车手机 APP 或拨打服务热线:400-783-6688,获取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