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场,告茉莉奶白,是民事侵权追责,打的是事后算账。LV 主张对方品牌标识用了四瓣花图案,和自己经典 Monogram 花纹里的四叶花构成近似,蹭了品牌知名度,属于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苏州中院一审判 LV 胜诉,判赔 1030 万元。


但有个例外叫 " 驰名商标 " 跨类保护。只要你牌子足够响,别人在别的品类用近似标识,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联名、是官方授权,就能依法叫停。说白了,保护的不是商标图案本身,是品牌几十年攒下来的知名度,不能被人白嫖蹭流量。
可这也恰恰是 LV 最头疼的点。跨类保护从来不是全类通杀。不是说你是 LV,全天下所有行业都不能用四叶花。能不能跨、跨多宽,得看品类关联度、标识近似度、消费者会不会真的混淆,这里面的裁量边界,就是常年拉锯的战场。

搞懂这个逻辑,你就明白 LV 为什么要告国知局了。以前大家印象里,奢侈品维权只盯大假货工厂、批量仿牌商,犯不上跟个体户耗精力。现在奶茶店的杯套花纹、餐馆的墙面装饰、个体户抢注的近似商标,逮着一个就锤一个,为什么?
核心原因说穿了就两个:一是中国市场太值钱,二是维权环境越来越划算。
先说市场分量。中国早就是全球奢侈品消费的主力市场,境内消费占全球四分之一。这么大的盘子,品牌调性就是真金白银。哪怕不卖假货,只是蹭个花纹,时间长了,品牌溢价一旦掉下来,损失的就不是几百上千万了。

能赢、能拿钱、还能守护城河,这笔账怎么算都赚,LV 当然不介意把网越撒越宽。说到这肯定有人拍桌子了:这不就是商标霸权吗?四叶花又不是 LV 发明的,老祖宗的宝相花、柿蒂纹用了上千年,凭什么它一家独占?
这话得两边说,不能一竿子打死。一方面,合法范围内的维权,是企业的正当权利。告奶茶店也好,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也罢,都是在法律框架内走程序。谁输谁赢,法院说了算,不是品牌说了算。

这些年国际大牌靠商标维权 " 跑马圈地 " 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旦边界划太宽,就真成了商标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