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住房和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 2026 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和《关于开展 2026 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 2026 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调整对象
省级财政负担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册职工。(2026 年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办理开户业务,不参与年度基数调整)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 12%、个人 6%。
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缴存基数上下限
(一)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 2024 年度贵阳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6 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当前执行标准为 25392 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 4571 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26 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 2130 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 384 元。
根据《关于开展 2026 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调整对象
非省级财政负担单位的在册职工、省级财政拨款单位的聘用人员,以及中央驻黔单位的职工。(2026 年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办理开户业务,不参与年度基数调整)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 5%,最高均不得高于 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执行时间
2026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从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
因执行时间与《关于开展 2025-2026 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时间(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有重复,各缴存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执行时间,既可选择从 2026 年 1 月 1 日开始,也可选择从 2026 年 7 月 1 日开始。
2027 年起,基数调整时间从当年 1 月 1 日开始。
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上限
根据 2024 年度贵阳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6 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当前执行标准为 25392 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 6094 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2026 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 2130 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 214 元。
来源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辑 周欢 /编审 段筠 /签发 蒲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