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股书显示,汉盛海装是一家海洋装备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海洋船舶和海洋工程水资源与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船用设备备件的销售,系上海市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江苏省 " 专精特新 " 中小企业(子公司江苏汉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北交所请汉盛海装结合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与实际控制人的股票限售情况,按照《适用指引 1 号》1-6 相关要求,对汉盛海装相关主体上市后至少 36 个月内维持一致行动关系的稳定性及保持控制权稳定性作出详细安排,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根据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出具的《股份限售登记结果报表》,实际控制人顾国彪、李军华所持有的汉盛海装全部股份已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办理了限售登记。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汉盛海装股票均处于限售状态。同时,实际控制人顾国彪、李军华均已作出了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股份的承诺。
按照《适用指引 1 号》1-6 相关要求,对汉盛海装相关主体上市后至少 36 个月内维持一致行动关系的稳定性及保持控制权稳定性作出详则安排:
汉盛海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顾国彪、李军华。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顾国彪直接持有汉盛海装 32.5688% 的股份,李军华直接持有汉盛海装 28.3333% 的股份,两人合计持有汉盛海装 60.9021% 的股份。同时,顾国彪担任汉盛海装董事长、总经理,李军华担任汉盛海装董事、副总经理,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且与汉盛海装董事、持股 5% 以上股东陈亚军签署《之补充协议(二)》,能够共同决定汉盛海装经营方针、人事任免、发展战略等重要事项,对汉盛海装拥有控制权。
此外,持股 5% 以上的股东王天富已自愿签署限售承诺,自汉盛海装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汉盛海装股份,且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单立谋求、或与汉盛海装其他股东、第三方共同谋求、或协助其他股东、第三方谋求汉盛海装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顾国彪、李军华作为汉盛海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稳定性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