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6 月 1 日,据淮安住建,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四条举措提到,继续实施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 2% 的补贴。
实施新来淮人员购房补贴,对新来淮留淮创业就业和生活的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总价 3% 的补贴。
实施卖旧买新购房补贴,对出售自有商品住房,在政策实施期间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卖房、买房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给予购房总价 3% 的补贴。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1. 阶段性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留淮人才购房支持力度,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留淮人才,可连续 5 年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连续 12 个月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 50% 的补贴;2. 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至 15%;3. 阶段性优化住房套数执行标准;4. 阶段性扩大商转公贷款支持范围;5. 阶段性放宽还款年龄上限至 70 周岁;6.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7. 扩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人范围。
第一、二、三条措施自 2026 年 6 月 1 日施行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第四条政策中阶段性政策自 2026 年 6 月 1 日施行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其他政策自 2026 年 6 月 1 日施行,如有新的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2026 年 2 月 24 日出台的新生儿和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政策以及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托 " 长幼随学 " 政策继续实施,如有新的相关政策,按新政策执行。